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

upntoday-2010-4-7-04-taipei financial news-莫拉克風災金融貸款補助預算執行情形

莫拉克風災金融貸款補助預算執行情形

一、莫拉克風災相關金融協助措施,金融機構自98年9月起已陸續受理災區民眾申請,災區民眾權益未受影響:
莫拉克風災災民各項債務展延利息補貼作業,係由金融機構先行受理民眾申請後,於99年起每季向本會申請補助,第一次申請日期為99年1月15日(該次係申報98年11月底受理件數),事實上,金融機構自98年9月起即已陸續受理民眾之申請案,並同意其利息展延,爰民眾權益並未受影響。

二、目前金融機構陳報已核准貸款金額為預算數之17.49%:

經查截至99年3月19日止,金融機構陳報已核准4,771件,貸款餘額約新臺幣39億元,預估利息補貼金額約新臺幣130,510千元,為預算746,235千元之17.49%。由於金融機構於受理核准後,尚須經內部程序向本會申請補助撥款,故金融機構實際核准數與申請補助撥款金額,尚有落差。

三、本項措施僅補貼利息,而非本金減免,爰涉及民眾申請意願:
金融協助措施之執行率取決於民眾申請意願,與其他直接補助民眾之措施不同,有關民眾各項債務展延之利息補貼措施,由於僅係本金展延期間免付利息,而非本金之減免,展延期間過後仍須攤還本息,民眾是否申請本項措施,涉及本身之還款能力、受災情形及申請意願,與其他直接補助民眾方式不同。

四、持續加強宣導鼓勵民眾申請:
為鼓勵受災民眾申請是項金融協助措施,本會除已於春節前請6家銀行在屏東縣、台南縣市、嘉義縣及高雄縣市舉辦13場宣導會,並請金融機構於各項帳單檢附相關措施內容及宣導文宣外,春節後本會及相關銀行仍將持續辦理宣導,適時提供受災民眾各項金融協助減輕其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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