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未依限辦理增資處分案」公告
興農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7年度資本適足率未達保險法第143條之4規定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且未能於本會規定期限內辦理增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149條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處分。
一、裁罰時間:99年5月1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興農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3條之4、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管理辦法第6條
四、違反事實理由:興農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7年度資本適足率未達保險法第143條之4規定之比率,亦未依98年11月27日金管保財字第09802512972號函示期限辦理增資。
五、裁罰結果:依保險法第143條之4第3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限制該公司自文到之日起,採「備查制」之保險商品應改採「核准制」,但配合法令變動及依主管機關所提審查意見修正之變更者,不在此限;並限制該公司自文到之日起不得增設分公司。
相關圖片:
相關檔案:
相關連結: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5月18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19日生效(xls)。
貳、修正本會98年8月21日金管證券字第09800426013號令有關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每日與每月申報之格式及內容
參、處弘如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99年5月18日
二、受裁罰對象:弘如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簡伯殷。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弘如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97年5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於22億元內取得不動產,未符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先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相關圖片:
相關檔案:
相關連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