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5月17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18日生效(xls)。
二、實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申報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普通股17,8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78,400,000元及員工認股權憑證1,6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1,600,000股乙案,該公司原檢附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99年5月13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6條第3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訂定股票未公開發行之期貨商及期貨信託事業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申報之規定
參、規範專、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應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設置隸屬於總經理之單位,負責期貨信託事業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與執行
肆、修正已上市、上櫃之專營期貨商及證券商兼營期貨業務者、金融控股公司之期貨子公司與孫公司及證券子公司兼營期貨業務者,實施法令遵循制度設置隸屬於總經理之單位
伍、處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99年5月17日
二、受裁罰對象: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孫振耀。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9月18日至99年2月5日止對外投資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子公司(ALi(BVI)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累積金額已達新台幣3億元以上,惟未於事實發生日起2日內公告,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情事。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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