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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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淡水漁人碼頭辦活動 免收場地費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農業局利多大放送,為鼓勵各機關團體於漁人碼頭辦理活動,自即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凡在淡水漁人碼頭借用場地舉辦活動、拍攝影片皆可免收場地費。
淡水漁人碼頭為國內著名觀光景點,設有許多戶外空間可供各項活動辦理,港區內交通便利,除自行開車外尚有大眾運輸及交通船可搭載遊客前往,為機關團體辦理戶外活動之最佳選擇。相信免場地租借費用訊息,對辦理活動單位可說是一大福音。
此外農業局並設置網站提供民眾了解淡水漁人碼頭內各項活動訊息,達到活動宣傳效果,歡迎各單位來電洽詢場地租借相關問題,電話:(02)2805-8476。

資料詳洽:臺北縣政府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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