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單新制 壽險儲蓄險空間更大
今年二月起,十五歲以下兒童保單不再理賠「死亡給付」,同時取消最高理賠金兩百萬的限制,改成「十五歲以前死亡,保險人可以領回所繳保費加利息」。新制上路將近半年,業者認為,反而讓「生存給付」的壽險、以及累積教育基金的儲蓄險有更大的操作空間。)
規範兒童保單的「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修正滿半年,雖然不溯及既往,不影響舊的保單,不過,這段期間的新變化,保險業和家長投保都還在摸索,以增額保單為例,因為新法取消兒童保單死亡給付,改成「十五歲以前死亡,保險人可以領回所繳保費加利息」,有了目前大約百分之二點二五左右的預定利率利息,造成兒童死亡反而可以比大人死亡領得更多的畸型現象。業界還在觀望保險局是否還有新規定,現階段反而是壽險和儲蓄險更受家長歡迎。
業者指出,「生存險」在兩百萬上限取消之後,父母每年合計可以幫子女買到四百四十萬,這屬於贈與方面的節稅規劃;「儲蓄險」可以累計教育基金,預定利率和未來給付生存保險金都可以先確定,分紅保單或不分紅保單可以確認在某一年限享有一定的保單價值,子女將來有出國留學的打算,也可以搭配外幣收付的保單,不過,還本型保單要注意解約金的變化,如果父母選擇的是投資型保單,必須注意連結投資的金融商品績效如何,定期檢視。業者指出,兒童保單愈早投保愈好,年齡愈低、保費愈便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