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1-9-18-10-金管會每日新聞(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處案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購買連結結構型商品投資型保險應注意事項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因投資型保險商品主要由保戶自行選擇投資標的並承擔投資風險,消費者購買前應審慎評估風險,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投資型保險商品得連結之標的包括共同基金、金融債券、公司債及結構型商品等,其中境外結構型商品因屬較為複雜商品,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購買連結該等投資標的之投資型保險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招攬投資型保單之業務員須通過資格測驗並完成登錄後方得招攬,消費者可要求招攬業務員出示業務員登錄證,或向壽險公會查證其是否具招攬該等商品之資格,以確保得到專業服務。
2. 投資型保單本質仍為長期性保險契約,購買前應審慎評估保險需求選擇適合之保單,尤其在決定連結複雜之投資標的前,需確認自己具備投資專業或風險承擔能力,勿受到高報酬率誘惑而連結不適合投資標的。
3. 境外結構型商品因屬國外金融機構所發行且以外幣計價(例如:新臺幣保單連結澳幣計價結構型商品),消費者選擇前應注意國外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及領取孳息或滿期收益時外幣計價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
4. 為加強連結結構型商品投資型保單資訊之揭露,金管會除要求保險業應依據「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等規定,於銷售文件及「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結構型商品之投資報酬與風險告知書」(以下簡稱風告書)揭露保單重要權利義務、保單及結構型商品相關費用及投資風險外,亦責成該等商品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就結構型商品重要特性、商品風險程度、費用收取、是否限專業投資人購買等資訊編製「中文產品說明書」及「中文投資人須知」交付保險公司轉交保戶。招攬人員於招攬時除應就上述文件所載重要資訊加強解說外,並應宣讀風告書重點摘要,消費者應於詳細瞭解後再簽名以保障權益。
5. 消費者簽約後如發現保單內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保險契約約定,於收到保單翌日起10日內向投保之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即應無條件退還所繳保險費。行使方式,應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保險公司行使,保戶可親自以臨櫃或掛號郵寄方式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並避免日後衍生爭議。

聯絡單位:保險局商品發展組
聯絡電話: 8968-033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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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處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為金管會)今日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處分。金管會發現該公司違反保險法有關不動產投資應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規定之情事,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並應檢討內部作業程序及內部作業控制之疏失,相關處分如下。
一、裁罰時間:100年9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6條之2、第149條、第168條等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及裁罰結果:查該公司所持有基隆市中正區調和段163地號等370筆土地及台北市內湖區碧湖段149-2地號等35筆土地違反保險法令,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並請公司就怠忽法令遵循情事儘速完成內部作業程序及內部作業控制疏失(含懲處失職人員)之檢討改善並將檢討改善情形提董事會報告。
五、其他說明事項: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辦理資金運用,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應加強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免違法。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9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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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9月15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9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號1201)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0年9月15日
二、受裁罰對象: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魏應充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2月4日及99年11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進行牧場擴建工程,並簽訂相關契約及協議書,金額共計656,090仟元,惟該公司遲至100年6月21日始辦理取得資產公告,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參、核准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群益大中華雙力優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15)日核准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開放式股票型「群益大中華雙力優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整,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本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香港、大陸地區、新加坡(以上簡稱為大中華市場)、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盧森堡等國家及地區之有價證券。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前述大中華市場之國家或地區,以及其企業發行而於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及盧森堡等國交易之高成長或高股息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國內及外國之股票、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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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上市櫃公司截至100年第2季海外及大陸投資情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依據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彙總統計國內上市櫃公司截至100年第2季大陸投資及海外投資情形如下:
一、 大陸投資
(一) 赴大陸投資家數:截至100年第2季底止,上市櫃公司赴大陸投資家數合計1,003家,較99年底增加8家。
(二) 累計投資金額:截至100年第2季底止,上市櫃公司累計赴大陸投資金額合計匯出11,557億元,較99年底增加437億元,上市、上櫃公司分別以電腦及週邊設備業、電子工業投資金額最大。
(三) 投資收益:100年上半年度,上市櫃公司赴大陸投資收益合計861億元,較99年上半年度增加98億元,上市、上櫃公司分別以塑膠工業、電子工業獲利最佳。
(四) 投資收益累計匯回金額:截至100年第2季底止,上市櫃公司赴大陸投資收益累計匯回金額合計1,030億元,占全部匯出金額11,557億元之8.91%,較99年底增加46億元,上市、上櫃公司分別以電腦及週邊設備業、電子工業匯回金額最大。
二、海外投資(不含大陸投資)
(一) 赴海外投資家數:截至100年第2季底止,上市櫃公司赴海外投資家數合計1,069家,較99年底增加13家。
(二) 累計投資金額:截至100年第2季底止,上市櫃公司累計投資海外金額合計21,804億元,較99年底增加513億元,上市、上櫃公司分別以電腦及週邊設備業、電子零組件業投資金額最大。投資地區集中在維京群島、薩摩亞、香港、美國、開曼群島等地。
(三) 投資收益:100年上半年度投資收益,上市櫃公司投資海外投資收益合計1,332億元,較99年上半年度減少162億元,上市、上櫃公司分別以其他電子業、電腦及週邊設備業獲利最佳。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2774-735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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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我國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之執行情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今(15)日向行政院報告「推動我國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之執行情形」,說明自97年11月成立「推動我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專案小組」(以下簡稱專案小組)以來之推動情形。包括已於98年5月發布採用IFRSs之推動架構,彙總我國會計準則與IFRSs間重大差異,於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建置IFRSs專區,提供外界統合性之IFRSs諮詢管道,且IFRSs各公報已完成翻譯,並將IFRSs正體中文版置於金管會網站供大眾免費下載,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各業別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已陸續修正發布,至相關監理規定亦持續研議中。專案小組將持續督促各分組推動各項工作計畫,並積極辦理IFRSs之宣導事宜。
為順利導入IFRSs,金管會已採行多項相關因應措施,包括要求各公開發行公司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並按季提報公司董事會控管,蒐集IFRSs問題並製成問答集,成立IFRSs服務中心、製作轉換範例、協助企業解決導入IFRSs面臨之相關問題、加強宣導及教育推廣等,以期在對企業衝擊最少、影響最小,且在符合IFRSs之精神下推動IFRSs之導入。
另針對IFRS 9「金融工具」之生效日期是否延後,IASB於100年7月22日會議中討論後,已於100年8月4日發布IFRS 9修正草案,修正生效日為104年,並進行預告程序,意見徵詢截止日為100年10月21日,IASB將俟外界意見彙集後,再正式開會決定是否延後實施IFRS 9,而金管會亦將持續密切注意IASB之決定,以配合IFRS 9實施時程適時研修相關規定。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程科長國榮
聯絡電話:2774713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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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減輕震災損失
近來全世界因地震活動所致重大災害頻仍,而臺灣是地震發生頻繁的地區之ㄧ,以目前的科學技術,對於地震發生的時間、地點尚難以準確預測,金管會再次提醒民眾提高對地震風險之危機意識,並請多加利用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居家財產安全。
金管會特別呼籲,為保障居家財產安全,民眾有必要為自己的房屋作完善的風險轉移規劃,例如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萬一不幸遭受震災導致房屋毀壞不能居住時,被保險人可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減輕地震災情造成的財物損失,以儘速重建家園。
我國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自91年4月1日起實施,提供民眾基本的地震險保障,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地震、地震引起的海嘯、洪水、山崩及火災等,保險金額則按房屋重置成本計算,最高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每年保費1,350元,相當於每日只需3.7元就可以獲得基本的地震險保障
迄100年7月底,臺灣地區已逾236萬戶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投保率約29%。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內容,可洽詢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該基金並設有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580-921。另亦可逕洽各產物保險公司或致電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2-2507-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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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9月14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9月15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申報首次公開發行普通股30,0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00,500,000元暨員工認股權憑證1,500,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1股,計得認購普通股1,500,000股乙案,因該公司申報書件不完備,該公司業於100年9月14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6條第3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100年9月14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四、正德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申報首次公開發行普通股9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950,000,000元乙案,因申報書件不完備,經該公司於100年9月14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6條第3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屆滿12個營業日生效。
五、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證券代號4743)申報以資本公積50,000,0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00年9月14日自行補正,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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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9月13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9月14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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