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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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陸客脫序行為 觀光局即予重罰



交通部觀光局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聯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品保協會)於100年8月23日共同宣示維護陸客市場旅遊品質後,隨即展開一連串整頓旅遊市場動作,除舉辦北、中、南、東4場座談會加強宣導取得業界一致共識支持外,並加強對違法違規業者稽查,如有發現不法情事立即開罰,以匡正市場風氣。
觀光局表示,今年9月間百樂國際旅行社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未依法自行接待,而將該旅行業務轉讓其他旅行社辦理,影響市場商序。經查證屬實,即處該公司停止辦理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1年。
另報載福客旅行社所接待大陸觀光團體,於28日疑似因遊覽車司機不滿購物佣金分配,致有拒載旅客情事。觀光局指出,該事件已嚴重影響旅客安全並破壞旅遊品質至鉅,若查證屬實,倘接待旅行社未能妥予安排協調之失當行為,觀光局將予以嚴懲,除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就未依規定通報乙節予以記點處分外,更將依旅行業管理規則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分別處以新臺幣1至5萬及3千至1萬5千元不等的罰鍰。
遊覽車司機拒載或遺棄旅客之惡劣行為,觀光局雖非遊覽車主管機關,然為健全旅遊市場之發展,及維護旅客安全,除將移請公路總局等主管機關查處外,亦研議將遊覽車相關資料週知各接待旅行業者,並於送該局之行程資料時嚴格把關,要求旅行業者應與無不良接待紀錄之遊覽車業者合作。同時全聯會就前述情事,近期將與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研商並進行溝通,以防範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共同維護旅客安全及旅遊品質。
觀光局重申,臺灣旅遊事業要健全永續地發展,絕不容許有僥倖的心態或違法違規的行為,戕害臺灣旅遊形象及市場秩序。有關合理購物佣金部分,該局亦責成全聯會和品保協會建立機制落實自律公約,持續加強約束及查核功能,以防範此等脫序行為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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