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機構之簡易人壽保險業務適用IFRS對其淨值影響甚微
有關外界質疑「郵政公司不是銀行,所以儲匯業務部分不會受到IFRS的影響,但壽險業務則有資本適足率問題,一次要提列2、3萬名員工的長期福利負債,對郵政公司未來新的壽險業者推動將造成影響」乙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
一、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係郵務、儲匯及壽險三業合營,金管會僅就其中壽險業務規範適用IFRS,並考量降低其影響數,已於100年8月23日修正發布「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3條規定為『郵政機構之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長期退職福利,得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亦即已放寬員工退休時始適用之規定,其淨值影響數初估已少於10億元,對資本適足率下降之影響幅度亦僅不到0.1%。
二、至於該公司郵務及儲匯業務部分,鑑於金管會並非其郵務主管機關,且亦非國營事業主管機關,爰金管會對該兩項業務並未予以規範。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9月26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9月2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曜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4138)申請廢止前經本會100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260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5,000,000元乙案,業經本會廢止在案。
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報同意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已公開發行並已上櫃股票計普通股61,456,5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614,565,000元上市。
貳、預告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6點草案
參、公告終止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期貨契約及股票選擇權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種類
肆、核准永豐投信申請募集「永豐亞洲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日核准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永豐亞洲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20億元整,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本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大陸地區、香港、印度、韓國、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澳洲及紐西蘭等國家或地區之外國有價證券及上述所列國家或地區之企業所發行而於美國、英國或盧森堡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掛牌交易之有價證券。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存託憑證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且投資於中華民國與前述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所列國家或地區,以及其企業所發行而於美國、英國及盧森堡等國交易之中小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