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upn-new taipei news-environment-2011-9-26-02-板橋地檢署成立「環保犯罪查緝中心」,結合中央及地方政府暨民間環保團體,共同合作,致力打擊環保犯罪

板橋地檢署成立「環保犯罪查緝中心」,結合中央及地方政府暨民間環保團體,共同合作,致力打擊環保犯罪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在今天(100年9月26日)上午正式成立「環保犯罪查緝中心」,向外界宣示檢察機關將結合中央及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力量,齊心打擊環保犯罪、維護永續生態環境、還給人民無污染乾淨家園的決心。

板橋地檢署依據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訂頒之「檢察機關查緝環保犯罪案件執行方案」設定之目標及執行步驟,規劃設立「環保犯罪查緝中心」。查緝中心由檢察長蔡碧玉擔任召集人,曾文鐘主任檢察官擔任執行秘書,下設專責檢察官執行小組,並結合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警察局等政府單位及新北市地區之民間環保團體,共同協力打擊環保犯罪。未來將藉由行政稽查、民間檢舉及各種管道發現重大環保案件,立即由該中心之「環保犯罪查緝執行小組」專責檢察官,統合司法檢警機關之偵查權責及環保專業認定,快速打擊犯罪、追本溯源,查扣犯罪機具及不法所得,展現檢察官公益角色,澈底打擊非法與暴利。

板橋地檢署「環保犯罪查緝中心」成立後,將致力團結各方力量,達成以下目標:

─ 團結政府與民間

(一)適時結合環保團體,提高環保犯罪之檢舉率,統合行政機關、警察機關查緝及降低環保犯罪發生率。

(二)建立地檢署、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及相關局處、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環保署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各單位之聯繫及情資交換平臺及各單位協力分工機制。

(三)藉由行政稽查、刑事偵查相互配合模式,進行澈查海(海洋污染)、陸(土地污染)、空(空氣污染)之污染案件。

─ 打擊非法與暴利

板橋地署為宣示對查緝環保犯罪絕不手軟的嚴正態度,特將原有的檢肅黑金專組,賦予新時代使命-「查緝環保犯罪」,就是要發揮檢察官主動積極的精神,嚴密看守民眾的公共財,並揪出幕後黑手,澈底剝奪製造污染源之不法業者的暴利,讓包庇及藉環境犯罪圖取暴利的不法勢力不敢再以身試法。

─ 守護生態與人文

板橋地檢署一直以來,致力於環保案件之偵辦,較具規模者,如蘇振文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1439、8047號起訴廖振富之枌發實業有限公司污染大漢溪案,以97年度偵字第4383、14301、22153號起訴施宗三之裕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污染三峽河案;以100年度偵字第4117、5177、7683、14543號起訴黃進添等5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海洋污染防制法致污染寶斗溪,再排入新莊濱海案件;聶眾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30437號起訴吳海禮之清淨國際興業公司等排放污泥污染三峽河案;黃祿芳檢察官以99年度偵字第20326、24960號起訴蔡國昌在林口區大規模傾倒廢土案等。均有效遏止河川及土地污染的擴大與損害,其中枌發實業有限公司污染大漢溪案,更讓一條曾經被嫌臭、嫌髒30年的河川─淡水河,風華再現;使原本一灘死水的泥濘地,曾幾何時也可以生態豐富、多元活潑,醜小鴨變天鵝,成為民眾休憩的生態濕地。(詳附件)

「大地是母親」如果只是詩歌禮讚,貪婪與野心同樣會朗誦。臺灣的過去,污染常伴隨經濟發展,要說美麗之島,恐怕只是風中記憶。環境維護、永續生態儼然成為臺灣經濟快速發展下,更重要的課題,不再是專家單純的研究主題。「大地是母親」不該只是詩歌禮讚,讓我們一起為它掙得應有的榮耀。
讓淡水河變乾淨的關鍵力量

─ 檢察官與行政部門合力查緝非法砂石場的典範案例



民國96年6月間,時任職板橋地檢署的蘇振文檢察官在接獲一封檢舉函後,即循著檢舉函的腳步走到淡水河支流大漢溪沿岸河床勘察,映入眼簾的是長期遭蹂躙踐踏的土地,髒污泥濘不堪。

踏勘後發現,最大宗的污染源可能是沿岸的砂石廠排放廢污泥,但如何查緝並維持戰果,實非檢察官單獨之力所能竟其功;但出於對土地的責任,並不因此而輕言放棄,仍能秉持檢察官應有氣魄,勇往直前,偵辦到底。蘇檢察官先著手邀集中央機關,如經濟部水利署、環保署水質保護處、稽察大隊等單位協力查辦,再獲得前台北縣長周錫偉的大力支持,而得以帶領台北縣政府(現改制為新北市政府)相關人員潛入砂石場查緝。

過程中蘇檢察官組織、整合中央與地方機關,與違法砂石場的嫌犯鬥智,排除查緝人員所遭遇的困難,並協助其取得所需資源,讓查緝人員無所顧慮地奉獻專業。另再積極說服地方政府首長統合其轄下所有機關,傾全力支援檢察署查緝砂石廠排放廢污水,建立了檢察機關與行政部門合作查緝環保犯罪的新典範。

經過蘇檢察官近一年的統籌策劃,積極追訴砂石場幕後影武者,始阻絕河川最大污染源,一年之間,檢察官與行政部門合力查緝拆除新北市多達三十餘家排放廢污水的違法砂石廠,終於讓河川得到難得的喘息機會,因此淡水河河水中的懸浮固體含量立即直線下降。在成功控制污染源後,更增強地方政府的信心與重視,體認整治淡水河並非不可能,進而願意挹注大量人力及資源維持戰果,淡水河各河段的懸浮固體,從96年1月嚴重污染的24600 mg/L(每公升河水懸浮固體的含量)迄至100年5月止,大部分河段均能降至50mg/L以下,甚至是未受污染的20mg/L程度以下,是淡水河30年來最乾淨的時刻。

在成功切斷重大污染源後,使淡水河沿岸的各項親水建設成為可能,當時的台北縣政府進而再投入更多的預算整治建設,如水岸公園、河廊環境、人工濕地等,於是淡水河岸成為全國矚目的居住、休憩、護生的地段,讓原本的城市之瘤,成為城市之光。台北縣政府並自97年起,連續3年河川環境整治,經評定為全國之冠,讓全體新北市民同感光榮。

因為檢察官的努力,也能改變一條河流的命運!

環境正義維護,捨我其誰!





板橋地檢署成立「環保犯罪查緝中心」記者會─新北市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侯副市長致詞時表示,環境保護、永續經營,是國家的重大施政目標,也一直是新北市的重要施政方向之一,前縣長周錫瑋對環保工作的用心與努力,尤其是在河川污染整治工作上大家有目共賭;而朱市長上任後,也明確指示除持續做好環保污染源查處工作外,也創全國之先成立環保派出所,並與里長結合,共同打擊環保違規事項,像是垃圾包隨意丟、里內事業偷排廢水、製造空氣污染等案件等。



以往新北市府各局處已與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建立良好互動與合作機制,完成取締並拆除了32家砂石場,讓原本大漢溪浮洲橋的懸浮微粒〔S.S.,泥漿〕濃度,由96年的 24,600 mg/L下降到 22 mg/L,新店溪秀朗橋,也從l, 370 m g/L 降到 27 mg/L,是開啟淡水河30年來水質最好的關鍵一擊,未來將全力與板檢合作並透過以『環保犯罪查緝中心』為平臺共同努力全力打擊環保犯罪,解除民眾對環境污染疑慮與排除民怨,留給子孫環境永續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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