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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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區亂倒垃圾業者坦承不法

【新北市】有關平面媒體踢爆坪林區黑龍潭露地業者偷倒垃圾案,23日上午環保局立即啟動稽查取締作為並會同管理單位水源區特定管理局、翡翠水庫管理局、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環保警察隊等前往查處,於露營區外約 五百公尺 處發現棄置露營烤肉後之垃圾並有燃燒痕跡,依地緣關係認定為露營區業者所為,業者為貪小便宜,節省垃圾處理費用,私自將垃圾載運棄置並進行焚燒處理行為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四十六條規定,林姓業者當場被環保警察隊帶回偵訊,並坦承不誨。


環保局表示業者棄置處理垃圾地點就在溪流旁邊,雖然垃圾量不多,但若經雨水沖刷仍有污染翡翠水庫上游水源之虞,由現場跡證判斷應有多次棄置焚燒情形,為維護大台北地區飲用水安全,環保局祭出比行政罰款更重的處分,將業者移送法辦以嚇阻在水源區污染環境的惡劣行為。


環保局呼籲,業者私自清除、處理廢棄物恐觸犯刑責之外,一般民眾如隨意棄置垃圾,至少罰鍰新臺幣3,000元以上。此外於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則有可能觸犯水污染防治法三十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恐得不償失,請民眾發揮「公德心」勿因貪小利亂丟垃圾。


環保局請民眾若發現任何污染問題,立即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報案中心專線,環保局二十四小時受理陳情,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2-22882327,環保派出所將儘速派稽查員前往查處,全民攜手共維清新之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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