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upn-new taipei news-labor-2011-11-18-04-因應無薪假 勞工局提出13項協助勞工措施

因應無薪假 勞工局提出13項協助勞工措施

【新北市】為避免無薪假風潮造成勞工權益損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除透過勞動檢查督促雇主確實遵守法令規範,進一步提出4大類13項的協助勞工措施,保障勞工權益及穩定就業。

勞工局長高寶華強調,勞工局提出橫跨勞資關係、勞動條件、職業訓練和就業服務的綜合性措施,希望能減緩無薪假對勞工的衝擊;未來勞工局仍將維持「即報即查」原則,也將會嚴格檢視企業實施無薪假究竟有無必要性,以保障勞工應有權益。

至於13項協助措施,在保障勞工權益部分,勞工局針對個人權益受損或可能有受損疑慮時,提供「勞動法令諮詢服務」、「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工涉訟權益補助金」等服務。 另外勞工局在10至12月擴大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17班和「在職者職業訓練」27班,已陸續開班;即日起至年底仍各有5班和13班,有興趣的勞工可電洽職業訓練中心( 02- 89692150 )詢問相關開課細節。

至於就業服務部分,有需求的勞工可於轄內各就業服務站(臺)辦理「臨櫃就業服務」、「加強辦理主題式社區化徵才活動」、「客製化個案管理服務」、「求職交通補助金」、「寄送關懷信」、「失業勞工創業諮詢服務」以協助民眾順利轉職。就業服務中心也透過「就業服務行動辦公室」主動提供求職求才登記、就業媒合、就業諮詢及宣導就業服務相關訊息。該中心同時提醒,雇主資遣員工應依法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辦理資遣通報,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勞工局強調,勞資雙方若有無薪假相關問題,可電詢勞動條件科「無薪假通報專線」(本市境內1999或 02-29603456 轉分機5224或5229),有勞資爭議調解需要的勞工可電詢勞資關係科;此外,勞工朋友若有就業或職訓需求,也歡迎電洽就業服務中心( 02-89692166 )及職業訓練中心( 02- 89692150 )詢問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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