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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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說明


立委候選人羅致政、新北市議員王淑慧、黃俊哲、張宏陸及李婉鈺等提出「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及發起「廢止現行付費專用垃圾袋政策」,針對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環保局說明如下:
垃圾真的減量
本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採分區逐步實施,自97年由深坑鄉(現為深坑區)率先推動,98年永和等5區加入,至99年12月全市實施,全面實施後垃圾量減量近五成(依據環保署統計數據,由實施前97年2,497公噸/日,減為100年1~6月1,306公噸/日,每日減少1,191公噸),相當於每人每日垃圾量由實施前0.658公斤降低為0.349公斤/日,全國排名更由第17名躍升至第2名
社區垃圾委外怪異現象
本市共有社區6,366處,經本局清查後發現,隨袋徵收實施後有403處社區大樓,委託合格民營清除機構清除垃圾,每月委託清除約2,010公噸垃圾(相當於每日67公噸)。
(一)分析原因
分析社區委外原因,主要為社區因省事方便而委外清理(佔48%),其次為社區因無法配合清潔隊收運時間而委外清運(佔35%),再其次16%社區則因清除機構鼓吹與隨袋徵收費用差不多而委外清理,餘1%則有社區開會決議委外等零星因素。
(二)改善策略
1.宣導經濟誘因與提昇清運服務品質
經本局隨機抽樣60處社區(實際住戶4,524戶),其垃圾清運價格為新臺幣1,490-4,000元/噸,平均每戶每月垃圾清理費用為90.62元,為隨袋徵收每戶負擔35.75元/月3倍之多。
為了讓社區了解垃圾清理成本差異,以經濟誘因,搭配清運時間調整,提升社區委由本局清潔隊清運之意願,經統計實施隨袋徵收後,社區原委外清運,改成委託本局清潔隊清運者計22家。
另外提昇清運服務品質部分,本市亦規劃增設定點定時垃圾收運站,服務新北市民眾,目前新北市114處重要出入口、清潔隊停車場或是轉運站等地點,已設置垃圾、資源回收暨廚餘(含養豬廚餘及堆肥廚餘)定點定時或全年無休之垃圾收運服務,讓來不及在清運時間排出垃圾的民眾,可以有更多選擇,解決民眾排出垃圾之問題。
2.提供社區廚餘桶設施
另廚餘分類及儲存問題,本局已規劃各區清潔隊可提供社區廚餘暫存桶,解決社區廚餘存放產生臭味問題,進而提升社區委由清潔隊收運意願。
城鄉差距-垃圾費收費制度檢討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垃圾清除處理費採「隨水徵收」、「按戶徵收」及「隨袋徵收」等三種收費方式。過去本市垃圾清除處理費,主要隨自來水費附繳,垃圾費是按每一家戶實際用水量附加徵收(每度自來水附徵3.7元),非自來水用戶,應按戶徵收,然部分鄉鎮市,便宜行事,未予開徵。
隨水徵收主要假設「用水越多,製造垃圾量也越多」,但實際並非如此。以97年「隨水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與垃圾產量分析,各區平均每人每日垃圾量差異介於0.554至0.668公斤/人日,但隨水附徵之垃圾費,差異卻高達100~600元,並不合理,故按水費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無法反應實際家戶產出垃圾量,不符汙染者付費精神。相較之下,以實際垃圾排出量徵收費用的隨袋徵收可以反映丟垃圾少、繳費少,較符公平原則。
表一、97年本市家戶垃圾費支出與垃圾量比較
97年
每年每戶垃圾費支出
(元/戶-年)
每年每人垃圾量
(公斤/人-日)

市級行政區
1109
0.668

鎮級行政區
1202
0.631

鄉級行政區
581
0.554










民意趨向
為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宣導政策意涵,本市實施前並發送90萬則簡訊,且辦理1,414場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宣導說明會,計有20萬637人參與,宣導會均深入各里舉辦,與民眾面對面接觸,並教導民眾如何落實垃圾分類,減少垃圾費支出,以達政府與民眾雙贏。為了解民眾心聲,分別於97、98、99年及100年8月份針對本市29行政區民眾進行民意調查,經統計有82%民眾支持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並有69%民眾認為政策實施至今垃圾減量成果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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