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開跑
有機會領先中央「住宅法」
【新北市】在新北市朱市長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的指導下,今天在新北市舉辦了第1場「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及維護管理綱要計畫」專家學者座談會,由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主任秘書與玄奘大學財務金融學系花敬群副教授,共同邀集了國內知名專家學者,包括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胡志平副教授、長榮大學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暨研究所謝博明助理教授、崔媽媽基金會呂秉怡執行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彭揚凱發言人、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林文賓處長、永勝資產科技集團徐銘達執行長及致和法律事務所陳君漢律師等七位專家學者共同與會,提供各界實務經驗、法令見解及社會住宅國外案例分享等進行交流討論。
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社會住宅為社會福利設施之一,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規定獎勵民間興建,以照顧社會經濟弱勢、青年、學生等,提升市民居住品質。城鄉發展局後續將陸續召開多場會議,廣納產官學各界之寶貴意見,冀在中央住宅法草案尚未通過前,新北市的社會住宅自治條例能領先一步推動完成。
玄奘大學財務金融學系花敬群副教授表示,在住宅法草案中社會住宅之興辦方式較偏向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獎勵民間興辦,但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的特色則以公有出租住宅、獎勵民間興建及租屋服務平台等多面向推動社會住宅政策。
會場講者與聽講者互動熱烈,許多不同來自各界專家學者的聲音打破以往舊有的觀念,例如:長榮大學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暨研究所謝博明助理教授表示,「社會住宅的『混居』模式,其建議應為『多元住戶類型』。」;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胡志平副教授表示,「社會住宅對象建議可訂定全市的弱勢保障比例,而個別社會住宅弱勢比例則可以較為彈性。」;永勝資產科技集團執行長徐銘達表示,「租屋經理平台為鼓勵房東釋出房屋作為社會住宅,建議可以補貼租金或修繕費用方式辦理,以提高房東出租房屋作為社會住宅之意願。」;致和法律事務所陳君漢律師專業的建議,「公有出租住宅以訂定管理辦法及簽訂租約並公證方式出租,保障租賃關係亦可杜絕租賃糾紛。」;還有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彭揚凱表示,「中央住宅法目前尚未通過,未來可能地方政府自治條例比住宅法還早完成並推動,積極態度值得肯定,並建議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應以住宅法為基礎,就住宅法不足之處,於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進行加強。」,與會者相互期許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的推動與成形,能具體地照顧新北市更多的社會經濟弱勢、青年、學生等。新北市的青年在地生根,成就新北市「宜居」的城市願景,實現新北市民「在地安居」,進而「在地就業」、「在地就學」、「在地就養」與「在地樂活」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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