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廠滿5年機車定檢新制今年1月1日已上路
【新北市訊】新北市機車族的市民朋友注意了!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提醒,自今(100)年 1月1日 起,機車定期排氣檢驗規定已改為出廠滿5年的機車,每年應在規定期限內至定檢站受檢,以免挨罰!
環保局舉例說明,若車主的機車是在95年1月購得,行車執照發照為 95年1月1日 者,則驗車時間點是發照月前後1個月(即自99年12月至100年2月)內,均可受檢。針對屆期而未實施定檢的車輛所有人,將會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以新臺幣2,000元罰鍰;另外,若車輛定檢不合格者,須於1個月內完成檢修,並複驗合格,否則也會處以新臺幣1,500元罰鍰。
新北市境內目前約有230萬輛機車,環保局為鼓勵民眾將老舊機車汰舊,去年度推動「汰舊機車抽大獎」,活動期間99年1月至 11月15日 止,只要設籍在本市的機車,而且有至監理站完成註銷程序的車主均可成為抽獎對象。經統計約有4萬輛汰舊車,其中36名幸運車主已在 99年1月30日 抽出,分別可獲得電動腳踏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大獎,後續會統一用公函通知得獎者來領獎。
環保局再次呼籲,新北市境內目前計有366處機車定檢站,請市民善加利用,務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受檢;而受檢不合格,也務必在1個月內完成檢修,並複驗合格,以免受罰。請市民共同配合,以維護新北市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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