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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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對捷運頂溪站工安意外之說明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今天(3日)清晨接獲消防局通報,捷運頂溪站發生勞工死亡之重大工安意外,勞工局隨即派員至事發現場進行調查,並檢視監視錄影瞭解狀況。初步發現:
1. 該公司為因應汛期來臨,每月於各站擇定一出口實施防汛演練。
2. 今天凌晨2點42分,頂溪站副站長郭政杰為執行前述演練,自儲放區域(手扶梯旁房間)利用手扶梯搬運防洪擋板至定點備用。
3. 當搬運第7片擋板時,可能因搬運角度過於垂直,於搬運途中擋板頂到天花板,進而撐破下方手扶梯踏階,造成踏階損壞破裂開口,該員捲入該手扶梯內部致死。


勞工局表示,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勞工於從事搬運物料作業時,應盡量以機械代替人力為原則(第155條);以車輛機械進行物料搬運時,應事先清除其通道等之阻礙物(第152條);並應確保勞工於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第22條)。另於勞工執行作業前,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使勞工接受必要之教育訓練,否則一旦疏忽,將造成不幸的事件發生。


勞工局指出,將要求捷運公司提供相關演練標準作業規範(SOP)和教育訓練紀錄,瞭解該公司是否有對員工落實完善監督與自主管理;另外也會針對手扶梯機械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範進行瞭解。目前罹災現場已令其停止作業,勞工局並已聯繫罹災者家屬,將發給職災慰助金20萬元,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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