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1-8-16-10-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每日新聞

玉山商業銀行出租自用不動產,違反銀行法第75條第2項等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一、 裁罰時間:100年8月11日(本會第367次委員會議通過)
二、 受裁罰之對象: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銀行法第130條第4款規定。
四、 違反事實理由:玉山商業銀行99年間續將該行自用不動產出租予○○,出租面積占該自用不動產面積100%,違反銀行法第75條第2項、財政部89年12月28日台財融(一)字第89771455號函規定。
五、 裁罰結果:依銀行法第130條第4款規定,核處玉山商業銀行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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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違反銀行法74條之1等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一、 裁罰時間:100年8月11日(本會第367次委員會議通過)。
二、 受裁罰之對象:玉山商業銀行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銀行法第130條第4款規定。
四、 違反事實理由:玉山商業銀行97年12月至98年1月間投資有價證券,有投資該行負責人擔任董事之○○公司所發行有價證券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74條之1、財政部93年6月30日台財融(一)字第0938011167號令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
五、 裁罰結果:依銀行法第130條第4款規定,核處玉山商業銀行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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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8月15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8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報同意康聯控股有限公司申請其普通股股票計62,222,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622,220,000元,及其已發行流通在外之認股權可認購股數1,288,900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之2.07%),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後,得列為上市股票。
四、金利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5383)申報以盈餘20,800,26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2,080,026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該公司業於100年8月11日自行補正。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五、昱捷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3232)申請廢止前經本會100年6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5286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0元乙案,業經本會廢止在案。
六、大學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218,上櫃公司)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0,000元乙案,核因該公司申報書件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自即日(100年8月15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貳、修正「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參、修正「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肆、修正「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伍、期貨商應遵循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陸、核准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富邦上証18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日核准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富邦上証18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最高募集金額為新臺幣100億元整,基金保管機構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6億元。
該基金為一開放式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以追蹤標的指數「上証180指數」之績效表現為目標,經理公司富邦投信運用最佳化法策略,將基金90%或以上之資產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証180指數」之成分股。
該基金採取現金申購與贖回,投資人不會直接持有「上証180指數」之成份股票。該基金投資標的為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另受限於大陸地區外匯額度管制,匯入匯出時間之期限等相關規定,爰相關費用、申購與贖回程序及基金風險等,投資人須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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