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upn-taipei news-new taipei city-2011-1-3-家福工會常務理事遭解僱勞資爭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處理說明

家福工會常務理事遭解僱勞資爭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處理說明

環球郵報 - 記者 - 鄢國榮- 新北市 報導】

家福公司開除工會幹部陳明德之勞資爭議,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100年1月3日下午2時召開調解會議,調解不成立。
工會常務理事陳明德表示,家樂福公司在調訓時因公司主管認為他講電話聲音太大,遭主管拍桌威脅,心生恐懼打電話報警。又因99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期間是請會務假、事假均未獲准,並非曠職。家樂福則表示,陳員報警當日是因為講電話較大聲,主管請他小聲一點,但他還繼續講電話,主管才拍OA隔間告知他這是在總公司要他自我節制,陳員立即反映遭恐嚇並報警,陳員請假不准,則為請會務假範圍及定義有爭議,基於上述才以陳員曠職1個月達6天、重大侮辱、虛偽意思表示等情事予以解僱。本案調解委員認為解僱不合法,建議家樂福恢復陳明德工作權,家樂福代表無法認同調解方案,致調解不成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高寶華會後表示,調解不成立至為遺憾,對家樂福駁回陳常務請會務假之申請,並以之為曠職6天而予以解僱,其適法性將會深入追究,若確係與會務有關而未依法給予公假,則會依法處以罰鍰。對於工會去勞委會陳情家樂福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部份,業已指示即日派員勞動條件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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