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郵報 - 記者- 鄢國榮 - 臺北市 報導】
100年度中央政府公共建設經費將超過6,000億元,俾加強基礎建設、擴大內需並促進就業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本(100)年度中央政府新增編列之重大公共建設預算約達5千1百億元,若再加計99年度保留至100年度執行之預算、總經費10億元以下由部會預算編列之公共建設經費,以及莫拉克風災重建計畫中屬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部分,合計將超過6,000億元。
立法院甫於上週(1月12日)三讀通過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原先編列1兆7,698億元,刪減197億元,其中屬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原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之經費為1,113億元,將小幅下修,下修情形目前尚由行政院主計處會同各部會確認各計畫之立法院刪減數中,預估仍將維持有1千億元左右之規模,連同日前已通過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1,589億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特別預算173億元與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特別預算53億元,合計中央政府公共建設公務加計特別預算規模約有2千8百餘億元,超過前十(90-99)年度平均之2,518億元,若再加計尚於立法院審議中之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部分所編計畫型公共建設經費2,258億元,100年度新增編列之中央政府重大公共建設預算約達5千1百億元左右。就整體而言,其主要經費配置情形大致如下:
1. 交通基礎建設編列1千6百餘億元,主要包括東西向快速公路後續路網建構、生活圈道路系統、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縣市老舊橋梁整建、配合河川治理之橋梁工程、公路公共運輸發展等公路建設經費;以及台北、台中、高雄捷運系統,東部鐵路服務效能提升,桃園、台中、高雄、員林、台南等都會區鐵路立體化、臺鐵安全提升及支線改善等軌道運輸建設經費;此外,尚有航空、港埠、觀光等相關建設經費。
2. 民生及產業發展所需之油氣、電力等能源開發編列1千3百餘億元,主要包括台電公司核四廠發電工程、第六配電工程、第七輸變電計畫;中油公司油品煉製等油氣設備經費;以及經濟部辦理公共建築太陽光電系統示範計畫及LED交通號誌燈節能計畫等相關建設經費。
3. 攸關民眾生命安全之水利建設編列約8百億元,主要包括經濟部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三階段實施計畫、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二階段執行計畫、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湖山水庫工程、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中央管河川急要段治理、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等相關建設經費。
4. 農業發展建設編列3百餘億元,主要包括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森林永續經營、農村再生、綠色造林及整體性治山防災等相關建設經費。
5. 都市建設編列5百餘億元,主要包括辦理都市更新、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國土資訊系統、市區道路景觀、新莊副都心合署辦公大樓、東部永續發展、污水下水道及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等相關建設經費。
6. 有助產業發展工商設施編列2百餘億元,包括新竹、中部、南部科學園區建設計畫、北中南老舊工業區建設、興建國家會展中心及高雄世貿展會中心、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計畫及中興新村業創新研發專區與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等相關建設經費。
7. 提升教育、文化、體育水準之文教建設編列2百餘億元,包括加速國中小與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建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臺灣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六堆園區)、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建,以及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國家運動園區興設等相關建設經費。
此外,尚有增進民眾生活品質之衛生、環保建設等其他相關經費,以上共計約5千1百億元,若再加計99年度保留至100年度執行之預算、總經費10億元以下由部會預算編列之公共建設經費及莫拉克風災重建計畫中屬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部分,合計將超過6,000億元,刻正由各主管部會積極辦理中,期能擴大內需、促進就業、提升未來國家競爭力,力求經濟之永續發展,並期盼立法院能儘速通過100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及非營業基金部分,俾各項建設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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