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upn-taipei news-economic-2011-01-24-28-經建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案

環球郵報 - 記者- 鄢國榮 - 臺北市 報導】
經建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案

行政院經建會於今(24)日委員會議中,討論通過交通部提報之「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案,持續建設高雄港朝向全球現代化之貨櫃中心及物流基地邁進、確保亞太地區貨櫃運輸樞紐港地位;另將可協助舊港區石化業者之順利遷建,重新建立南部石化儲運中心,延續我國石化產業之競爭力;亦可藉由整體結構性調整舊港區使用機能,達成重塑港市共榮生活圈之願景。

交通部前為因應高雄港貨櫃發展需要,前於民國93年12月奉行政院核定先行推動「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計畫」,主要係紅毛港遷村取得用地及辦理區內聯絡道路改善等基礎設施,以配合民間投資興建深水貨櫃碼頭及貨櫃場地。執行迄今除外海圍堤部分預定100年底完工外,其餘部分均已完工。而民間投資4座貨櫃碼頭部分,已於100年1月5日完成2座,並正式投入營運。復由於高雄港現正面臨亞太地區航運市場持續蓬勃發展、船舶演進逐漸大型化之趨勢、傳統海運轉向港埠物流及加值產業發展等相關問題挑戰;另為配合協助舊港區石化業者遷建,以重新建立南部石化儲運中心,延續我國石化產業之競爭力等因素,交通部爰擬規劃辦理本次(二期)計畫(本案業已納入「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在案)。

本期計畫內容包括於高雄港第二港口外海南側填築新生地422.5公頃,並規劃興建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新式貨櫃基地等設施及周邊用地,所需總經費估計達906億元。其中政府投資經費共需約281.1億元,民間投資金額估計達624.9億元(含中油公司投資金額);計畫期程至108年。

依交通部評估,本計畫為一因應當前經貿、航運發展,整合高雄港未來各項發展規劃、配合中油公司遷廠政策、延續南部石化產業命脈及配合台電公司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之重要計畫,對高雄港之發展具有關鍵性影響,將帶動高雄港結構性之改變,係屬國家重大建設計畫。

案經提報本會今(24)日第1404次委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為加速推動高雄港朝向全球現代化之貨櫃中心及物流基地邁進,確保亞太地區貨櫃運輸樞紐港地位,交通部規劃自100至108年,於高雄港第二港口外海南側填築新生地422.5公頃,規劃興建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新式貨櫃基地等設施,重塑南部石化產業競爭力。同時,協助舊港區石化業者之順利遷建,調整舊港區使用機能,達成重塑港市共榮生活圈之願景,原則同意。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整體土地使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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