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taipei dinner news-economic-6-15-02-施部長赴立法院向王院長、各黨團幹部及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報告兩岸經濟協議(ECFA)

施部長赴立法院向王院長、各黨團幹部及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報告兩岸經濟協議(ECFA)第三次正式協商情形
內容 經濟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勞工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於本(15)日下午赴立法院向王院長、各黨團幹部及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報告兩岸經濟協議(ECFA)第三次正式協商情形。
本次報告除了書面資料外,施部長另再口頭補充協議文本內容,並說明我方提列貨品貿易早期收穫清單的三項原則分別為(一)產品競爭力夠;(二)保護弱勢產業;(三)競爭對手已享受出口至中國大陸低關稅待遇。
我方爭取到約500項貨品列入早收清單,貨品大類包括化學品、石化原料、塑膠原料/製品、橡膠原料、紡織纖維、布、紡織化學品、鋼鐵、鋁銅製品、機械及其零組件、工具機及零組件、自行車及零組件、運動器材、光學產品、部分電子產品及材料、汽車零組件及若干農產品;並明確表示該清單貨品金額超過120億美元。
另我方同意陸方約250項貨品列入早收清單,貨品大類與陸方提供予我方降、免稅之貨品大類,大致上具有相當的一致性,金額接近30億美元;且我方17項敏感產品 (受輔導產業)均無列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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