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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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ECFA 台灣將少付261億元關稅
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說,ECFA簽署後兩岸關稅減讓,台灣將減少支付新台幣261億元給大陸。財政部已訂定臨時原產地規定,以利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適用優惠關稅待遇。

李述德下午出席「政府理財研討會」時表示,兩岸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後,中國大陸同意對台灣降稅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計500多項,台灣對大陸降稅的項目有200多項,一來一往台灣將減少支付新台幣261億元關稅給大陸。

財政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兩岸簽署ECFA後,列入ECFA早期收穫計畫的貨品項目,將可適用優惠關稅待遇,為確保只有原產於兩岸的商品才能適用優惠關稅待遇,財政部與大陸溝通後,訂定臨時原產地規則,明確界定貨物取得兩岸任一方原產地資格要件,嚴防兩岸以外的其他國家產品矇混適用優惠關稅。

財政部說,適用於ECFA早期收穫計畫貨品項目的臨時原產地規則,包括以稅則號別變更、區域產值含量 (至少40%)等標準,認定貨物原產資格。

臨時原產地規則將作為ECFA協議本文的附件,在ECFA簽署後,與ECFA本文一併公布並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

財政部說,ECFA實施後,兩岸貿易往來將更加頻繁,兩岸關務主管機關都體認未來加強合作的重要性與急迫性,所以決議建立後續協調溝通管道,確保兩岸貨物流通更為便捷與安全。

此外,為促進適用優惠關稅貨品通關的便捷化,並強化臨時原產地的管理制度,雙方海關將儘速推動原產地資料電子連線傳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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