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可適時考慮購買定期壽險商品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國人壽險平均保額仍低,對於最近剛從學校畢業之職場新鮮人或在特定期間需負擔子女教養費用或房屋貸款之個人或家庭,建議可適時檢視保險保障缺口,考慮購買保費相對較為便宜之定期壽險,一方面可撙節消費支出,另方面可滿足提高保險保障之需求。
金管會指出,92年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降至新臺幣(以下同)52萬元,96年底雖回升至98.97萬元,惟97年及98年因受全球經濟不景氣影響,分別降至67.09萬元及67.85萬元,另以新契約保費收入而言,98年具單純死亡保障之傳統型定期壽險僅占各類型個人壽險之0.61%,在件數部分占率僅4.52%,顯示國人對重視保障之投保觀念尚可再予加強,故提高國人保險保障為金管會當前施政重點。
所謂「定期壽險」,係指以死亡保障為主的一種人壽保險商品,在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期間(例如:10年)內,若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殘廢,保險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金。由於定期壽險之保險期間相較於終身壽險較短,故具有保險費相對便宜之優點,較適合作為事業尚處於起步階段且所得有限之社會新鮮人,或處於扶養子女期間需加強既有保險保障之父母親,或在特定期間有貸款負擔者保險規劃之補充。但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因定期壽險所約定之保險期間並非終身,消費者除應清楚瞭解所投保定期壽險之保險期間長短及保險公司續保條件外,亦應注意在保險期間屆滿保險保障終止前,預為規劃其他替代保險商品,以避免個人保險保障規劃出現空窗期。初期購買定期壽險提供適當之保險保障,俟經濟較寬裕時可再適時依個人規劃增購終身保險、年金保險、儲蓄性保險或投資型保險。
金管會表示,為加強落實提高國人保險保障之政策,目前除已核准保險公司送審之6張優體壽險商品及12張微型保險商品外,並規劃於99年下半年辦理「保障型與年金保險商品」相關宣導活動,俾向國人宣導定期檢視保險保障額度與及早規劃退休生活之重要性,並針對經濟弱勢民眾推廣微型保險觀念。未來亦將持續加強宣導、加速審查保險業送審之優體壽險及微型保險商品,並將持續檢討現行監理誘因,以鼓勵保險業致力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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