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公布旅行業營運狀況及暑假參團旅遊注意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參加團體或個別旅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選擇領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有關合法旅行社資訊,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旅行業」項下查詢。另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品保協會)已於該會網站(http://www.travel.org.tw)公布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消費者可上網查詢。
二、 建議旅客簽約前,宜親至旅行社營業處所瞭解該旅行社營業狀況,並應詳閱契約內容後再簽約。繳費時記得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應確認接洽之旅行社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及責任保險,如簽約後衍生相關糾紛,消費者得檢附代收轉付收據及契約書,向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或品保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申訴。
觀光局再次表示,該局將隨時掌握旅行業者營運狀況,適時發布相關訊息,以確保消費者權益。至於消費者如有相關旅遊諮詢,亦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品保協會電話:02-25068185、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312191、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7-2413881、台灣省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電話:06-2410879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尋求聯繫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800-0885-0885。
又暑假旅遊旺季將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自99年5月5日起至99年6月8日止旅行業營運狀況,提供旅遊消費者參考,請逕自本局網站(http://admin.taiwan.net.tw)之「一般佈告」或「消保事項專區」查閱):
一、保證金被法院強制執行者:綠榕國際旅行社(台北市)。
二、經廢止旅行業執照者:中國航運(台北市)因其公司登記已刪除旅行業業務(J902011)。
三、經處分停止全部營業者:千葉旅行社(高雄市)
四、依照法定程序申請解散者:我的旅行社(台北市)
上述名單及參團注意事項,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站(http://admin.taiwan.net.tw)之「一般佈告」或「消保事項專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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