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upn-taipei news-social-2011-4-7-12-婦女救援基金會-回應柯賜海家暴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表示,我們要嚴重譴責柯賜海使用暴力攻擊妻子的行為,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觸法的,沒有人有權力以暴力去傷害另外一個人。此外,即使是夫妻關係,未經對方同意而強行進行性行為,即為性侵害。此外,我們要為張小姐勇於報警的行為予以肯定。因為『打人』是犯罪行為,被打不丟臉,打人的人才可恥。88年6月家庭暴力防治法已明訂家庭暴力罪的範圍,目的就是要打破『法不入家門』及『清官難斷家務事』的錯誤觀念。目前全省各地縣市政府也成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並提供了免付費求助熱線113在全省各地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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