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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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職災勞工慰助金 降低門檻、提高補助


【新北市訊】新北市勞工福利再升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大幅降低職災慰助各項申請門檻,原規定職災住院慰助原需住院滿15天以上方可申請,自即日起放寬為住院7日卽可申請;此外死亡慰助由10萬元提高為20萬元,重殘慰助由8萬元提高為10萬元,提高補助金額協助職災勞工及其家屬度過困境。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只要是設籍在新北市境內或工作地點在新北市,年滿15歲以上的勞工朋友,符合「因職業災害死亡」或「因職業災害成為輕度以上失能程度」或「因職業災害而受傷住院7天以上」等條件,在意外事故發生後3個月內,都可向勞工局提出慰助金申請。


高寶華說,現今工作型態趨向多元,勞工朋友使用機械設備情況愈益普遍,伴隨而來的職業災害逐年升高,但勞工於遭逢職業災害後往往不知如何尋求協助,或礙於相關法規複雜難懂,導致職災勞工無法獲得即時協助。


有鑑於此,勞工局特別設置職災個案管理員,透過勞保局職災傷病給付名冊及轄區醫療院所等轉介資料,主動聯繫職災勞工,除協助請領勞保職災傷病給付與相關津貼外,也主動發放職災慰助金,並連結醫療復健、法律諮詢、心理輔導以及就業服務資源,提供心理與社會復健、重返職場或職業重建等全方位服務。有需要的勞工朋友可上新北市勞工局網站(www.labor.ntpc.gov.tw)查詢或撥打服務電話02-29603456分機5573到5576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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