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1-1-4-1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99年度第4季辦理消費者保護工作重要事項

環球郵報 - 記者- 鄢國榮 - 臺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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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99年度第4季辦理消費者保護工作重要事項
為積極推動消費者保護業務,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表示近期消費者保護工作重點及推動消費者保護相關措施如下:
一、 金管會保險局參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於99年10月26日研商「有關保險理賠案件之處理程序事宜」會議共識,於99年11月邀集產、壽險公會研商「保險公司對拒賠或解除契約案件之處理原則」,除督促保險業確實執行及凝聚保險業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共識外,金管會另於99年11月5日發函產、壽險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依據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8條規定,將上開處理原則納入公司內部之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減少理賠爭議。
二、 金管會保險局辦理「99年度推動保障型及年金保險商品宣導活動」,以協助民眾瞭解保障型保險、年金保險、微型保險及長期看護保險商品特性,俾利其規劃購買適當之保險商品,以加強提供國人適足保險保障及強化國人老年經濟安全。上揭宣導除採用電視、廣播、平面等各類媒體加深民眾印象外,另自99年10月12日至11月28日於全國北、中、南、東部及離島地區辦理25場巡迴講座,其中宣導主題以微型保險為主者有15場、以保障型保險為主有6場、以年金保險及長期看護保險為主有4場。
三、 金管會99年10月16日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桃園縣多功能藝文區舉辦辦理消保園遊會推廣金融保險知識活動,金管會保險局負責監理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等5個周邊單位亦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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