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職災 勞工局主動提供慰助與後續服務
【新北市】暑假打工旺季來臨,近日連續發生多起工讀職災意外,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高寶華呼籲,各事業單位應積極啟動勞安自主檢查機制,以維護勞工生命安全。如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勞工局職災個管員將於接獲通報第一時間主動提供協助,另針對住院7日以上,或傷殘、死亡等亦有職災慰助金,並連結相關醫療、心理與社會復健等全方位服務。
以本次蘆洲李姓女學生工讀意外為例,目前勞工局職災個管員積極協助中,高寶華呼籲雇主切勿誤解工讀生不用參加勞保,或以試用為由不辦理勞保,一旦發生意外,雇主補償責任也將連帶影響企業競爭力;此外事業單位應加強職前訓練,避免因訓練、經驗不足,導致職業災害發生機率倍增,。
勞工局指出,只要是設籍在新北市境內或工作地點在新北市,年滿15歲以上的勞工朋友,符合「因職業災害死亡」或「因職業災害成為輕度以上失能程度」或「因職業災害而受傷住院7天以上」等條件,在意外事故發生起的3個月內,都可向勞工局提出慰助金申請。
勞工局特別設置職災個案管理員,並透過勞保局職災傷病給付名冊及轄區醫療院所等轉介資料,主動聯繫職災勞工,除協助請領勞保職災傷病給付與相關津貼外,也主動發放職災慰助金,並連結醫療復健、法律諮詢、心理輔導以及就業服務之資源,提供心理與社會復健、重返職場或職業重建等全方位服務。有需要的勞工朋友可上新北市勞工局網站(www.labor.ntpc.gov.tw)查詢或撥打服務電話02-29603456分機5573到5576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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