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董事長及總經理將分別由林教授國全及何聰賢先生擔任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業經總統於100年6月29日制定公布。金管會表示,該法規定應設置之財團法人爭議處理機構,已在積極規劃中,預定於今年年底前設立完成,明年1月2日正式運作。爭議處理機構之董事會及監察人,係由主管機關就學者、專家及公正人士遴選(派)之。為利爭議處理機構儘速籌備成立及順利運作,金管會已預先規劃董事長及總經理人選,並報經行政院同意,將分別由林教授國全及何聰賢先生擔任,未來由爭議處理機構董事會完成聘任程序。
林教授國全為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臺買賣中心監察人、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委員、金管會專任委員等,現任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100年7月31日任期屆滿)及投保中心董事,法律學養豐富。何聰賢先生為臺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研究所碩士,曾任金管會銀行局外銀組組長、金管會駐倫敦辦事處主任等,現任金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金融及行政管理經驗豐富。未來爭議處理機構在二位領導下,必能充分發揮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及金融教育宣導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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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7月22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7月25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5443)申報減少資本新臺幣455,572,360元,以退還股本乙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00年7月21日自行補正,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四、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637)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25,000,000元乙案,因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業於100年7月21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本會指定之機構,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條第3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起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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