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taipei news-financial-2010-9-27-16-金管會核准大陸地區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來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

金管會核准大陸地區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來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
金管會委員會通過大陸地區中國銀行、交通銀來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案。
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均為大陸地區大型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於美國、新加坡、日本等18個國家地區設有分行,並於加拿大、巴西等14個國家地區設有子行,交通銀行則於日本、新加坡等7國家地區設有分行,依據2010年7月發行之「The Banker」雜誌,中國銀行之資本排名第14名、總資產排名第21名,交通銀行資本排名第49名、總資產排名第46名,二銀行於美、日、韓等OECD會員國家均設有分支機構並營業二年以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57條各款大陸地區商業銀行在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所應具備之條件。
金管會表示,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本次來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主要藉以從事聯絡臺灣地區銀行業者與客戶及蒐集臺灣地區金融市場資訊等非營業性活動,為兩岸建立金融市場雙向往來以來,大陸地區商業銀行首次來臺設立分支機構,金管會將依據兩岸金融市場雙向往來之金融法規及管理措施進行代表人辦事處之監督與管理,以促進國內金融穩定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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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9月21日)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9月21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9月23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三、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份26,000,000股,每股面額
10元,總額新臺幣260,000,000元乙案,該公司申報書件不完備,經該公司於99年9月20
日補正相關資料,並於99年9月21日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99年9月21日)重
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修正「華僑及外國人從事國內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華僑及
外國人從事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參、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之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99年9月2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益分公司業務人員林坤材、陳淑敏、張鳳
仙、葉靜玟、王彩鳳等5人。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7款、第11款、
第19款及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益分公司業務人員林坤材、陳淑敏、張鳳
仙等3人有利用親屬或客戶帳戶買賣有價證券、借用蓋有他人職章之空白買賣委託書或
提供蓋有本人職章之空白買賣委託書供他人使用等情事;業務人員葉靜玟有利用親屬帳
戶買賣有價證券、代客戶保管存摺等情事;業務人員王彩鳳有提供蓋有本人職章之空白
買賣委託書供他人使用、受理他人利用其帳戶委託買賣等情事;業務人員林坤材兼任該
分公司營業櫃檯主管,應負督導不周之責。上開人員核違反證券前揭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該公司對業務人員林坤材予以停止執行
業務2個月及對陳淑敏、張鳳仙、葉靜玟、王彩鳳等4人予以停止執行業務各1個月之處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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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陳主委裕璋利用出席在新加坡舉行之第16屆國際監理官會議,與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先生會談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陳主委裕璋利用出席在新加坡舉行之第16屆國際監理官會議,與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先生會談,就雙方共同關心的兩岸銀行在對岸申設據點之進度交換意見。金管會陳主委請大陸銀監會協助臺資銀行在大陸申設分行儘早營業,獲得銀監會善意回應。金管會亦將本於互惠,審核陸資銀行申請在臺設立代表辦事處。

另為因應未來兩岸銀行互設據點後之共同監理問題,金管會與銀監會取得共識,將推動建立雙方共同監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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