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核准元大商業銀行概括承受慶豐商業銀行18家分行資產、負債及營業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日通過元大商業銀行概括承受慶豐商業銀行18家分行資產、負債及營業。
金管會表示,元大商業銀行於98年10月27日參與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所辦理慶豐商業銀行之公開標售,並標得該行A包18家分行資產、負債及營業,嗣依銀行法及金融機構合併法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以99年4月3日為概括承受慶豐商業銀行A包18家分行資產、負債及營業之基準日。
元大商業銀行在國內有70家分行,概括承受慶豐商業銀行18家分行後,該行營業據點總數將增加為88家,資產總額3,962億元,淨值為23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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