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upntoday-2010-2-10-13-taipei financial news-莫拉克風災金融貸款補助預算執行情形

莫拉克風災金融貸款補助預算執行情形
一、金融機構自98年9月起已陸續受理災民申請

莫拉克風災災民各項債務展延利息補貼作業,係由金融機構受理災民申請後,再每季定期向經理銀行申請前項補貼及補助款項,由於第一次申請補貼日期為99年1月15日,故審計部統計至去年底之執行率,尚無本會相關數據,惟事實上,金融機構自98年9月起已陸續受理災民之申請案。

二、目前執行率為15.66%:

經查截至99年1月29日止,金融機構合計已核准4,458件,貸款餘額約新臺幣35億元,預估利息補貼金額約新臺幣116,840千元,為預算746,235千元之15.66%。

三、本項措施之執行率涉及災民申請意願:

本會辦理災民各項債務展延之利息補貼措施,由於僅係本金展延期間免付利息,而非本金之減免,展延期間過後仍須攤還本息,災民是否申請本項措施,涉及災民之還款能力、受災情形及申請意願。

四、金管會將持續加強宣導:

為協助災民充分瞭解是項措施,金管會已與6家主要銀行於春節前在屏東縣、台南縣市、嘉義縣市及高雄縣市就相關金融協助措施舉辦13場宣導會,並請金融機構於各項帳單檢附相關宣導文宣加強宣導,未來金管會及相關銀行仍將持續辦理宣導,適時提供受災戶金融協助,減輕其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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