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勞工局98年辦理防制職場就業歧視專題論壇!!【北縣訊】勞工局於 98年7月29日 (星期三)假本府0511會議室,辦理之防制職場就業歧視專題論壇,正是針對職場上常見之歧視,如懷孕歧視、年齡歧視以及性騷擾,實務運作之困境來作討論,活動流程如附表所示。
本次論壇有四個專題,分別是從性騷擾具體案例區辨性騷擾防治法相關法令之適用、落實防制職場性騷擾之實務探討、職場懷孕歧視禁止之理論與實務以及就業年齡歧視認定標準之探討,都是以實際案例來分析探討,探討實務上窒礙難行之主因、研擬解決方案。而論壇所邀請的主持人、報告人、與談人,皆為性別及防制就業歧視這個領域的一時之選,包含 焦興鎧 教授、 張瓊玲 教授、 郭玲惠 教授、 嚴祥鸞 教授、 潘秀菊 教授、 鄭津津 教授、 藍科正 教授共7位教授,黃碧芬律師、黃淑琳律師、賴淑玲律師、紀欣律師與林明珠律師等5位律師來參與本次論壇。另透過本次論壇的運作也是提供事業單位回饋其看法之管道,並綜合各縣市業務承辦人之經驗,及參考歐美等先進國家之法制及法院判決,以探討我國執法或實務上未來之方向。
近來受到國際景氣低迷大環境的影響,企業裁員、關廠情況頻傳,失業率遽增,使得本縣勞工朋友們不論在求職或就業上均面臨相較於以往更多的挑戰;然自96年5月就業服務法新增年齡、性傾向及出生地歧視之禁止規定後,就業歧視申訴類型也顯得更多樣,包含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歧視,高達16項,勞工朋友的就業平等權益受重視。尤其「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後,雇主防制性騷擾的責任加重,罰則從以往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提高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足足增加5倍之多,另就業服務法之罰則更高達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各事業單位應更加重視,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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