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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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肥廚餘政策講清楚說明白

【新北市訊】針對媒體質疑民眾做廚餘回收,市府卻把廚餘送去燒,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日主動安排媒體記者直接到新店焚化廠了解現地堆肥收運及進入焚化廠暫放的過程,含括載運堆肥廚餘的專車進入焚化場、廚餘專車投入專用貯坑、貯坑堆肥廚餘堆置現況及半腐熟堆肥廚餘運出廠外作業情形。



局長鄧家基表示,新北市堆肥暫存焚化廠政策目的有四,一是運用焚化廠閒置優勢空間;二是堆肥減量;三是減臭;四是省錢。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新北市自 99年12月1日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

垃圾量大幅度由每天2,497公噸降低至目前的1,200公噸,所以焚化廠的垃圾貯坑餘裕空間相當大。其次,因堆肥廚餘含水量高達80%,所以暫置貯坑以重力方式來達到脫水減量目的。第三則是,廠區貯坑設計是採密閉式負壓空氣系統,即貯坑內的空氣不會外逸,且坑內所收集到的臭氣可藉由抽風機抽到焚化爐內作為垃圾焚化的輔助空氣,所以臭味不會外洩。最後則是,堆肥廚餘委外合格堆肥處理廠每噸清理費用1,700元,因堆肥廚餘含水量高達80%,經重力脫除後,預估減量60-80%,可節省委外處理費用;減量滲出水部分則噴至焚化爐內作為爐體溫度調節使用,屬焚化廠正常操作程序,經850度以上高溫,可將其中汙染物燒掉,餘熱可用來發電。



針對,新店焚化廠之前堆肥堆置方式是採投入後再行移置造成外界誤解部分,環保局已要求廠方21日改正,現已由2號專坑投入、分區貯存以避免再度造成外界誤解。並重申堆肥廚餘政策不變朝分類後的堆肥廚餘仍以堆肥資源化為主,後續去化管道朝合法堆肥處理機構處理、土壤改良可作為市民農用、邊坡植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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