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upn-taipei new taipei city-environment-2011-6-21-01-廚餘進焚化廠 暫存不燒

廚餘進焚化廠 暫存不燒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部分媒體質疑民眾真回收,市府假環保,規定市民作分類,廚餘堆肥攏係假,澄清說明如下:
新北市自 99年12月1日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每日平均堆肥廚餘回收量激增至260公噸,每噸委外堆肥處理費用為1700元。因委外堆肥的發包作業不順利,所以權宜做法為暫時堆置在樹林及新店焚化廠的垃圾貯坑內;每日數量分別約170公噸,暫置在貯坑內的廚餘是與垃圾分開堆置,俟堆肥腐熟至一定程度後,評估成效出廠。
環保局表示,由於一般垃圾、廚餘、資源回收是屬於同一收運體系,因此任何一類去化管道有問題,就會影響整體收運作業。為避免影響垃圾正常收運,在堆肥廚餘去化管道發生問題時,尋求應急貯存設施是必要的。新北市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垃圾量大幅度由每天2,497公噸降低至目前的1,200公噸,所以焚化廠的垃圾貯坑餘裕空間相當大;而貯坑設計是採密閉式負壓空氣系統,即貯坑內的空氣不會外逸,且坑內所收集到的臭氣可藉由抽風機抽到焚化爐內作為垃圾焚化的輔助空氣,所以臭味不會外洩,另因堆肥廚餘含水量高達80%,所以暫置貯坑以重力方式來達到脫水減量目的,而滲出水部分是噴至焚化爐內作為爐體溫度調節使用,屬焚化廠正常操作程序,經850度以上高溫,可將其中汙染物燒掉,餘熱可用來發電。基於以上考量,為避免新北市委外堆肥因一再流標而採取堆肥廚餘暫置焚化廠貯坑的權宜措施,目的即在確保全市垃圾不會因此影響正常收運。
環保局表示,目前樹林焚化廠已把半腐熟廚餘外運182公噸至合格堆肥處理廠,之所以造成外界誤解,是因新店焚化廠之前堆置方式採投入後再行移置,不若樹林廠專坑投入、分區貯存方式明確分界,環保局已要求廠方即刻改正,以避免造成外界誤解。
環保局表示,由於目前委外堆肥為一年一標,不確定性太高,為了提高自行處理能力,目前正規劃興建廚餘處理中心-高溫高壓蒸煮設施,預定100年12月底前將先完工一座(25公噸/日),未來每日自行處理量以處理200噸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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