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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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業工時勞檢 近6成違規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21日)公布醫療業專案勞動檢查報告,結果抽檢12家醫療院所中,7家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以工作超時情形最為嚴重。勞工局除依法裁處業者新臺幣6千至6萬元罰鍰,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檢,若仍有違法將加重處罰直到改善為止,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有鑑於醫護人員超時工作問題嚴重,為督促事業單位確實遵守勞動法令,勞工局於5月針對轄內醫療院所進行專案勞動檢查,結果發現7家有違規情事。他分析本次檢查結果,以「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勞基法第32條第2項)的情形最多,計5件,占全部受檢家數42 %;違反比例次高者為「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勞基法第36條),計3件,占全部受檢家數25 %,除依法開罰外,未來還將持續派員複檢,若發現有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直至業者改善為止。



由於立法院已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針對超時工作情形加重處罰額度,從現行勞基法規定可處雇主6000元以上到6萬元以下罰鍰,提高到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高寶華呼籲,雇主應隨時檢視內部工時調配是否合法,並應依勞基法的工作時間、休假等規範排班,切勿再有超時工作情形發生,以免違法受罰。此外,受僱勞工若遇違法情事,也可逕電29603456分機6530至6531申訴,勞工局將立即派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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