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會議通過「臺北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北縣訊】過去在中央大力推動下,北縣結合縣內各鄉鎮市民組成許多志願服務隊,多年來服務工作均成效卓著,為因應志工人數的逐步增加,以及中央「志願服務法」的公佈,內政部建議地方政府應訂定志工獎勵辦法,經過法規會多次修訂,今(9)日縣政會議中通過「臺北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將相關作業規定予以確立,以確保北縣眾多志工權益。
「臺北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獎勵對象以志工個人及團隊為主,針對志工獎勵方式以累計服務時數為主,服務滿600小時、1200小時及1800小時可分別獲頒銅心、銀心或金心服務徽章及得獎證書;而對於服務績效具特殊貢獻的志工,也會頒授志願服務特殊貢獻獎座及證書,以茲鼓勵。
社會局表示,相信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通過後,能讓在北縣服務的眾多志工朋友們藉由公民參與機制享受到榮譽感及受到肯定。
另針對主計處今日的重要施政報告,周錫瑋縣長表示,從主計處統計出的數字可以發現,數字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一定要將前後因果關係納進來解釋才會有意義,許多規劃需設定短、中、長期目標,而至少在中期階段,應納入統計數字,以證明規劃之有效性;周縣長也呼籲各局處需將政策與統計數字做連結,做有意義的事情。
9日的縣政會議環保局及水利局進行獻獎,表揚北縣在行政院環保署舉辦「淨灘淨溪 清涼一夏」計畫中榮獲全國25縣市組第一名的殊榮,以及推動海灘清潔維護及認養工作優異成果,周縣長表示,北縣擁有長達126公里的海岸線,要維持這些區域的環境整潔非常不易,但事實顯示,凡事只要下定決心、設定目標、全力以赴,即可獲得成功的果實;他也期勉北縣的教育、社會福利與低碳城市等政策規劃依此精神繼續執行,相信會產生同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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