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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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改造精簡為29部會,民國100年啟動新架構
行政院院會今(9)日通過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所提出「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未來行政院部會將從現有的37個精簡為29個,今日通過的各項組改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可望今年底前完成立法,並在民國100年正式啟動新的行政院組織架構。
行政院長劉兆玄強調,行政院組織改造是一個攸關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工程,當前全球金融海嘯重創世界經濟,各先進國家莫不利用這個時機厲行制度改革,俾於風暴過後能在全球經濟競爭體系中取得有利位置。

劉院長指出,行政院組織改造本於「精簡、彈性、效能」三大原則審慎進行,包括檢討政府職能、精簡部會數目;簡化行政流程,創造多元組織形態;強化政策規劃能力,發揮為民服務功效。但是在組織變革過程中,我們同樣注重政府核心職能的繼續運作,以確保人民權益能獲得完整保障。

劉院長表示,這次調整是為因應時代變遷,針對政院組織作全面檢討,其中大部分的調整均有共識,在本次的調整案中納入,如增設文化部、環境資源部、衛生福利部等新部會。至於若干職能相近的部會,或加在一起可以發揮更好的綜效,職能則將其業務予以調整或合併,也納入了本案。其中仍有小部分問題,外界或有作更大幅度整體的討論建議,將納入下階段的組改處理,例如各界所關注的外交與僑務工作的合併規劃,固然為政府組織精簡的方向,但在其過程中曾派兩首長赴國外與僑界溝通協調,目前尚無共識,以此案為例,政府應將具體作為擴大,比如外交與僑委會兩單位人員的培訓、交流、調動,或是一些合作工作以專案方式進行,以爭取工作與服務對象的認同,這樣推動對於下階段的進行會產生更有力的基礎,該段時間對於僑務方面承諾的重要工作,像是芝加哥文化中心工作就要繼續推動。

劉院長指出,本案原則通過,請研考會將各單位提出的相關意見,儘速納入組改說明或進行調整,於一個星期後呈報行政院進行最後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後,將與立法院進行全面溝通,期望獲得朝野立委支持,順利完成組改該階段的工作,另希望今日通過的組改法案能在今年底前完成立法,民國100年1月1日正式啟動嶄新的行政院組織架構。

劉院長強調,行政院各部會首長需向所屬同仁轉達政府組織改造的核心思維與必要性,並強調「員工權益百分之百獲得保障」,至於相關配套措施將於「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中明文規範,以免除公務人員對組改的誤解與不確定感。

研考會表示,行政院部會將從現有的37個精簡為29個。未來內閣部會將包括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及建設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等13個部;以及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家科學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等9個委員會。另外,還有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央銀行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院等4個附屬機關。獨立機關則包括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另外,研考會指出,為使「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完成立法後,新的組織架構與人員配置能順利運作,也配套制定「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重點包括:員工權益保障、優惠退離適用機關、起迄日期等事項;並賦予各機關對所屬員工優惠退離之准駁權,避免造成反淘汰現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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