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同意安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及更名申請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為金管會)今(23)日通過安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泰人壽)與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人壽)合併及更名申請案。金管會表示,安泰人壽與富邦人壽係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相關規定檢附相關書件提出申請合併許可,以安泰人壽為存續公司,富邦人壽為消滅公司,並於合併基準日(98年6月1日)起更名為「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經審核尚符合相關規定。金管會基於維護保戶權益,已於審核本合併案時要求安泰人壽及富邦人壽來函並出具聲明書,聲明原保戶之權益將不受任何影響,且若合併後如有發生原招攬業務員離職之情形者,存續公司亦將對離職業務員原招攬之保險契約指定特定上階主管或績優業務同仁繼續提供服務,並主動致函該保險契約之要保人,將不致發生服務中斷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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