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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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 雲門舞集共同營造淡水創意城市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與雲門舞集今日上午舉行「徵求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案」簽約儀式。臺北縣長周錫瑋、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申學庸及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共同承諾建立全國第一座由政府與民間合力完成的藝術教育中心,與大家分享營造淡水創意城市的願景。


去年二月十一日,雲門舞集位於八里的大排練場發生火災,燒毀了十六年來雲門賴以維生的家。臺北縣長周錫瑋,在第一時間趕抵火災現場,表達深切的關心,並邀請雲門繼續留在北縣,以「淡水藝術教育中心」作為未來排練場的基地。四月,雲門依促參法第46條之規定向臺北縣政府提案申請,於五月通過初步審核,九月通過再審核,今年三月經評選為最優申請人。雙方約定於今日締約,完成雲門興建營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的法定程序。雲門取得興建營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40年的租期,如表現良好可續約10年,進行50年的耕耘和服務。


周錫瑋縣長表示,臺北縣以最誠摯的心意邀請雲門長期留在北縣,除了積極縮短促參法各項審核時程,未來也將全力協助後續各項執照之審查,希望藉由這件具有指標意義之示範案例,與民間藝文團體建立夥伴關係,透過專業的經營,加強淡水地區的文化擴散效益,進而提升北縣的文化實力,透過本示範案例,展現歡迎藝術家進駐臺北縣之魄力與決心。


林懷民表示,雲門多年來在顛沛中成長,一枝草一點露,雲門的三十六年是社會願力的凝聚,雲門應該把這份累積延續下去,繼續為社會提供有意義的服務。雲門新家將在「永續.分享」的方向上,進行「專業.教育.生活」的志業。


「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園區佔地約1.5公頃,將是華人世界有史以來第一座以舞蹈為主體的文化園區,硬體包含排練場、藝術教育中心、戶外展演空間、藝術咖啡館和行政辦公室,在簽約完成後,將逐步申請執照,進行興建工程,預計於2012年完工。營運期間除了持續舞團創作與排練外,還將定期開放民眾參觀排練,並將場地資源與其他團隊共享;讓年輕藝術家進駐,揮灑創意;並提供教育中心供學童進行「戶外教學」,豐富青少年的藝術教育,打造有品質的休閒生活,進而豐富社會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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