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公告申報97年度及98年第1季財務報告情形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日表示,截至98年4月30日上市(櫃)公司應申報97年度及98年第1季財務報告共計1,270家,除14家金控公司依規定於第1季終了後45日公告申報(5月15日截止),暨3家上櫃公司未依規定完成公告申報外,餘均已完成。針對前開未依規定公告申報財務報告者,金管會將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及第179條規定處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並函請公司限期補行公告申報;另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依其營業細則及業務規則規定,於報經金管會核准後停止該等公司有價證券買賣。
前揭已依規定完成公告申報之上市及上櫃公司97年度稅前純益總計較96年度分別衰退1兆917億元及1,472億元,衰退幅度分別為64.40%及172.83%。
上市及上櫃公司(不含金控公司)98年第1季稅前純益總計較97年第4季稅前純益(97年全年度稅前純益減去97年前3季稅前純益後金額)分別成長3,717億元及415億元,成長幅度分別為101.7%及80.85%。
經比較上市(櫃)公司98年第1季稅前純益與97年第4季稅前純益,大部分公司稅前純益於98年第1季已有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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