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upntoday-5/27-16-taipei financial news-金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組織調整自98年6月1日起運作

金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組織調整自98年6月1日起運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為金管會)自93年7月1日成立,所轄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組織運作及人員編派,依據金管會組織法第30條規定,在各局組織法律在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以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施行。為週延法制作業,自97年1月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組織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組織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組織法」公布施行後,金管會旋即依據前揭組織法規定,復衡酌金融市場之監督、管理及其政策、法令之擬訂、規劃、執行等事項之實際需要,擬訂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處務規程及員額編制表,經考試院98年3 月26日第11屆第28次會議同意核備,茲將各局內部分工調整列表如下:
局別 調整前 調整後 備註 銀行局 第一組 法規制度組 第二組 本國銀行組 第三組 信用合作社組 第四組 信託票券組 第五組 外國銀行組 第六組 金融控股公司組 證券期貨局 第一組及法務室整併 證券發行組 第二組及第八組整併 證券商管理組 原第三組 證券交易組 原第四組 投信投顧組 第六組及稽核室整併 會計審計組 第七組及第五組整併 期貨管理組 保險局 第一組 財務監理組 第二組 商品發展組 第三組 市場管理組 第四組 政策保險組 檢查局 第八組 檢查制度組 第一組及第二組整併 金控公司組 第三組 本國銀行組 第五組 地方金融組 第七組 證券票券組 第四組 保險外銀組 第六組 受託檢查組
經金管會就各局辦公廳舍軟硬體設施、人力編派、各項公務運用資訊系統等需配合調整事項積極調整設置就緒後,爰自98年6月1日起正式運作,預期未來更能落實政府貫徹提供完整金融監理服務之綜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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