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upntoday-5/4-19-taipei news-爲推動競爭倡議工作,特召開「從促進數位匯流探討有線電視經營區調整之必要性」座談會

爲推動競爭倡議工作,特召開「從促進數位匯流探討有線電視經營區調整之必要性」座談會

  公平會為對有線電視市場目前獨寡占之市場結構現況進行「競爭倡議」,於4月30日召開「從促進數位匯流探討有線電視經營區調整之必要性」座談會,邀請產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有線電視業者與會,探討有線電視經營區重新劃分之可行性及相關配套措施等議題。
  公平會表示,在整體市場結構上,目前國內有線電視系統產業中,因有線電視係分區申設許可,不能任意跨區經營,業者受限於目前經營區域無法發揮市場規模經濟利益,因此系統經營者乃採多系統經營型態整合,獨立系統經營者則已所剩無幾。依據該會過去調查發現,截至97 年底第3季為止,各多系統經營者集團於有線廣播電視市場占有率高達75.18%。
  因有線電視系統具有自然獨占的產業特性,有線電視持續朝向「一區一家」方向收斂的結果,其區域獨寡占所衍生的問題向為民眾所詬病,而有線電視業者倘僅固守現有之收益而未能積極跨業經營,對整體收視環境之提升而言並無助益。面對現今有線電視與電信網路之互跨經營技術日益成熟,數位科技的匯流發展已逐漸打破傳播、通信、資訊的產業藩籬。隨著電信傳播科技之匯流及寬頻技術之發展,藉此數位匯流趨勢,或可營造出一個不同收視平台競爭環境,打破有線電視系統獨寡占所衍生的市場競爭問題。然此一發展或將造成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電信業者或網路資訊服務業者的不公平競爭問題,因此未來勢必面臨重新檢討有線電視經營區域劃分及其他經營限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以及現有的法令管制架構。
  有鑑於有線電視經營區域的劃分及禁止跨區經營的規定,是造成目前有線電視市場形成獨、寡占市場結構的主要原因之一,若有線電視市場結構無法獲得改善,則其他有線電視管制措施的解除,仍無法透過市場競爭機能運作而達成其預定的政策性效果,因此,公平會參照「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評估工具書,針對有線電視產業經營區劃分管制制度進行競爭評估,經衡量對既存事業、新公司市場進入、價格與生產、商品品質與多元化、創新、市場發展、相關市場及政策可行性等項之影響,研擬四種替代方案,提出競爭評估報告,供作本次座談會之主要議題。會中,與會專家學者、產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業者針對上開議題踴躍發言,並提供許多寶貴意見,公平會將參酌上開意見,持續推動競爭倡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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