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
一、預計5月1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三、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2899)申請廢止前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7月31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8552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7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700,000,000乙案,業經該會廢止在案。
貳、訂定「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參、大陸地區投資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申請辦理登記應檢具文件
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得全權委託之規定
伍、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之資金運用規定
陸、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從事期貨交易所持有新臺幣之餘額限額規定
柒、處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98年4月30日
二、受裁罰對象: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范志強。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於95年至96年間取得景順債券基金及97年間以售後租回方式出售A321-131型客機,均未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於事實發生日起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各處罰鍰新臺幣(以下同)24萬元,合計48萬元。
捌、各上市公司98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有關各上市公司98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經依據各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彙總分析如次(明細資料均可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
一、98年3月份上市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情形:
(一)上市公司董事持股不足法定成數者,計有樂士股份、亞洲化學、燁興企業、英群企業、鴻友科技、吉祥全球、訊舟科技、力特光電、銘異科技及聯傑國際等10家公司;監察人持股不足法定成數者,計有華新麗華、亞洲化學、旺宏電子、英群企業、鴻友科技、毅嘉科技、華東承啟、三商電腦、普安科技、卓越光纖、宏璟建設、高雄銀行、崇越科技及居易科技等14家公司。
(二) 上市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不足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共計17家公司,其中,華東承啟及宏璟建設持股不足連續達3個月,毅嘉科技及銘異科技持股不足連續達4個月,燁興公司、訊舟科技、力特光電及聯傑國際持股不足連續達5個月,鴻友科技持股不足連續達6個月,三商電腦、普安科技及高雄銀行持股不足連續達10個月,樂士股份、旺宏電子、英群企業、吉祥全球及卓越光纖持股不足逾1年以上。
(三) 上市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轉讓股份達100萬股以上者,計有東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吳永茂轉讓20,000,000股等20家29人次。
(四) 上市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取得股份達100萬股以上者,計有宏益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陳宏正取得1,134,000股等27家32人次。
(五) 本月份新上市公司計有力銘、智易科技、宏致、洋華及定穎電子等5家公司。
二、98年3月份上市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設質分析情形:
(一)董監事設質股數占實際持有股數比例分布狀況:
1、上市公司董監事未有質權設定者,計有信大水泥等399家,占全體上市公司719家之55.11%。
2、上市公司董監事設質比例在50%以下者(含未設質家數),計有664家,占全體上市公司之91.71%。
3、上市公司董監事設質比例超過50%以上之公司計有60家,占全體上市公司之8.29%。
(二)董事、監察人設質股數占董監事實際持有股數比例前10名公司狀況:
1、上市公司董監事設質占董監事實際持有股數比例最高之前10家公司,其設質比例在100.00%至88.85%之間。
2、上市公司董監事設質占董監事實際持有股數比例最高之前10家公司,董監事持股數占公司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為23.02%,最高為59.18% 。另設質股數占總發行股數比例平均為21.95%,最高為58.09%,較上月份董監事設質股數占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24.18%為低。
(三)各類股董事、監察人設質比例狀況:
1、上市公司全體董監事設質股數佔全體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為18.87%,占發行總股數之3.94%。
2、上市公司各類股董監事設質股數占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分布在33.61%至3.87%之間,比例最高者為光電業類,最低者為玻璃陶瓷類。
3、上市公司各類股董監事設質股數占發行總股數之比例分布在11.05%至0.92%之間,比例最高者為油電燃氣業類,最低者為電子零組件業類。
4、交易較活絡之電子類股董監事設質股數占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為22.33%,占發行總股數之3.83%。
玖、各上櫃公司98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有關各上櫃公司98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經依據各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彙總分析如次(明細資料均可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
一、98年3月份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情形:
(一)上櫃公司董事持股不足法定成數者,計有建台水泥、特力和樂、新揚科技、尼克森微、信立化學、碼斯特科、祥裕電子、德豐創新、達威光電、宣德科技、撼訊科技、晶磊半導、理銘開發、智基科技及基泰營造等15家公司;監察人持股不足法定成數者,計有翔準先進、信立化學、崇友實業、佳鼎科技、合邦電子、晶磊半導、廣明光電、驊訊電子、巨圖科技、名鐘科技、智基科技、基泰營造、聚和國際、安國國際及金革科技等15家公司。
(二) 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不足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共計24家公司,其中,晶磊半導持股不足連續達3個月,翔準先進、祥裕電子、達威光電、宣德科技、巨圖科技及安國國際持股不足連續達4個月,特力和樂、信立化學、德豐創新及理銘開發持股不足連續達5個月,新揚科持股不足連續達6個月,尼克森微及碼斯特科持股不足連續達7個月,建台水泥、撼訊科技、廣明光電、智基科技、聚和國際及金革科技持股不足連續達10個月,佳鼎科技及驊訊電子持股不足連續達12個月,崇友實業及名鐘科技持股不足連續達1年以上。
(三)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轉讓股份達100萬股以上者,計有寶晟科技董事長寶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轉讓1,440,000股等7家9人次。
(四)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取得股份達100萬股以上者,計有利勤實業董事長洪文耀取得1,500,000股等8家8人次。
(五)本月新上櫃公司計有為升及台驊國際等2家新上櫃公司。
二、98年3月份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設質分析情形:
(一)董監事設質股數占實際持有股數比例分布狀況:
1、上櫃公司董監事未有質權設定者,計有建台水泥等412家,占全體上櫃公司545家之75.55%。
2、上櫃公司董監事設質比例在50%以下者(含未設質家數),計有長天科技等531家公司,占全體上櫃公司97.43%。
3、上櫃公司董監事設質比例在50%以上之公司計有翔準先進等14家,占全體上櫃公司之2.57%。
(二)董事、監察人設質股數占董監事實際持有股數比例前10名公司狀況:
1、上櫃公司董監事設質占董監事實際持有比例最高之前10家公司,其設質比例在99.96%至54.31%之間。
2、上櫃公司董監事設質占董監事實際持有股數比例最高之前10家公司,董監持股股數占公司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為18.71%,最高為57.55%。另董監設質股數占公司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為15.34%,最高為57.53%,較上月份董監事設質股數占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15.97%略為下降之情形。
(三)各類股董事、監察人設質比例狀況:
1、上櫃公司全體董監事設質股數占全體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為13.27%,占發行總股數2.77%。
2、上櫃公司各類股董監事設質股數占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分布在35.89%至0.00%之間,比例最高者為半導體事業類,最低者為食品工業類、電器電纜類、橡膠工業類、航運類。
3、上櫃公司各類股董監事設質股數占發行總股數之比例分布在5.66%至0.00%之間,比例最高者為觀光事業類,最低者食品工業類、電器電纜類、橡膠工業類、航運類。
4、交易較活絡之電子工業,其董監事設質股數占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為17.07%,占發行總股數之3.28%。
拾、各興櫃公司98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有關各興櫃公司98年3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經依據各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彙總分析如次(明細資料均可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
一、98年3月份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情形:
(一)興櫃公司無董事持股不足法定成數者;監察人持股不足法定成數者,計有聯笙電子、凱鼎科技、研勤科技、國維聯合、德英生物及研能科技6家公司。
(二)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不足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共計5家公司,其中,國維聯合持股不足連續達3個月,研勤科技及德英生物持股不足連續達5個月,聯笙電子及研能科技持股不足連續達7個月。
(三)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轉讓股份達100萬股以上者,計有樂揚建設董事長段幼龍轉讓1,383,429股等2家2人次。
(四)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取得股份達100萬股以上者,計有智成電子董事世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取得2,000,000股等2家2人次。
(五)本月新興櫃公司計有0家。
二、98年3月份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設質分析情形:
(一)董監事設質股數占實際持有股數比例分布狀況:
1、興櫃公司董監事未有質權設定者,計有巧新科技等175家占全體興櫃公司203家之86.27%。
2、興櫃公司董監事設質比例在50%以下者(含未設質家數),計有燁聯鋼鐵等200家公司,占全體興櫃公司98.53%。
3、興櫃公司董監事設質比例在50%以上之公司計有榮眾科技等3家,占全體興櫃公司之1.48%。
(二)董事、監察人設質股數占董監實際持有股數比例前10名公司狀況:
1、興櫃公司董監事設質占董監事實際持有股數比例最高之前10家公司,其設質比例在57.59%至22.94%之間。
2、興櫃公司董監事設質占董監事實際持有股數比例最高之前10家公司,董監事持股佔公司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為27.36%,另董監事設質股數占公司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為12.10%,最高為42.31%,較上月份董監事設質股數占公司總發行股數之比例平均8.59%,有略為上升之情形。
(三)各類股董事、監察人設質比例狀況:
1、興櫃公司全體董監事設質股數占全體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為9.28%,占發行總股數2.84%。
2、興櫃公司各類股董監事設質股數占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分布在42.87%至0.00%之間,比例最高者為鋼鐵工業類,最低者為電機機械類、化學工業類、生技醫療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類、油電燃氣業類、觀光事業類及貿易百貨類。
3、興櫃公司各類股董監事設質股數占發行總股數之比例分布在5.88%至0.00%之間,比例最高者為航運業類,最低者為電機機械類、化學工業類、生技醫療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類、油電燃氣業類、觀光事業類及貿易百貨類。
4、交易較活絡之電子工業,其董監事設質股數占董監事持有股數之比例為2.52%,占發行總股數之0.80%。
拾壹、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98年4月2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交易法第88條準用同法第65條第1項、第119條第1項第2款與第6款、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23條及行政罰法第25條。
四、違反事實理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95年5月間有由當時未具期貨商業務員資格者辦理期貨客戶開戶作業之情事,且於96年10月前未依規定指派專人負責新店分公司期貨交易輔助業務之管理,該公司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與第6款及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對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合計處新臺幣24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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