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upntaipeinews-4/13-04-taipei city news-北市推出乾淨政府行動方案 呼應馬總統廉政宣示

北市推出乾淨政府行動方案 呼應馬總統廉政宣

98年4月7日亞洲政經風險報告中指出,臺灣的貪污程度比大陸嚴重,馬總統在4月8日記者會表示痛心,並強調清廉不是口號,而是必需貫徹的行動,嚴正宣示政府全力肅貪防弊的決心,要求行政和司法部門於3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而清廉一向是臺北市政府最珍貴的資產,不容許有任何折扣,為響應 馬總統肅貪的決心,臺北市政府除了率先針對財產來源不明罪,宣示將積極追查涉嫌貪瀆公務員有無不明來源財產外,更劍及履及推出「乾淨政府行動方案」,訂定12項重點工作,提出4月13日廉政肅貪中心第13次工作會報討論並即付諸實施。


臺北市政府的12項重點工作,涵蓋肅貪、防貪、反貪三個制度上的新作法,例如「執行府管重大採購案件檢核」,係參考美國稽核長制度,要求政風機構對於重大施政作為,自決策階段即全程介入,並擇定重要的府管計畫6案,由肅貪中心直接就適法性、預防機制之完備性等進行檢核,一旦發現可能遭致外界質疑事項,權管機關必需作具體回應;又如「擴大查察不明來源財產」,係配合「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及「公職人員財產申法」指定申報的規定,主動清查涉嫌貪瀆對象,以及經檢舉查證生活消費明顯超過薪資收入者,有無不明來源財產,按違法事證一併案移送司法調查機關偵辦,將政風機構的職權,在現行法令規範下,擴至最大。


郝市長強調,透明是課責的前提,防貪的利器,但過去政府在這方面的關切度並不充足,為了引導機關首長及高階公務員思考那些業務還可以更公開透明,以收打擊黑箱作業,嚇阻違法違規的效果,故將「設立行政透明獎」列為重點工作,要求在2個月內訂定頒發要點,每年舉辦公開評選,表揚優良機關及重獎個人,建立透明政府,提供外部監控之可及性。此外,郝市長更要求政風處1個月內彙整各機關風險事件提出報告,以免可能涉及貪腐弊失,致影響施政目標之達成,本項「風險事件評估報告」也被列為該方案重點工作之一。


市府政風處表示,12項重點工作,有若干是就市政府原有措施重新檢討後,加以提昇或擴大辦理,例如市府對於移送檢調偵辦之案件,向來是從速檢討行政責任,及時調整職務,以快速回應社會期待,自郝市長上任迄今是類案件計10案、調整職務17人。本次方案中所列「提昇行政肅貪監督機制」重點在對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有重大行政違失之案件,將於調查結果報府時,一併提出懲處意見,以免機關考績會輕懲結案。而在「推動公務倫理」方面,則具體要求以每位員工年內完成2小時公務倫理學習認證為目標;另外方案也延續研考會97年完成的「市民評價政府清廉形象關鍵因素之研究」,針對歷年廉政民調滿意度較低的工程、建管等業務,同時採取訪談、焦點團體座談及民調等質化及量化研究,探究改善的方法。


郝市長要求市府各機關對於本方案應全力配合推動,並將由廉政肅貪中心指派外聘委員,督考各機關配合辦理的情形,也可要求提出報告,以落實方案之執行。目前市府廉政肅貪中心的外聘委員包括柴松林教授、黃秀端教授、林志棟教授、周愫嫺教授及陳俊明教授5名。


「乾淨政府行動方案」所列的12項重點工作分別是:提列重大貪瀆目標案件、擴大查察不明來源財產、實施高風險業務專案清查、提昇行政肅貪監督機制、提報本府風險事件評估報告、執行府管重大採購案件檢核、實施重點業務專案稽核、評估改善市民評價本府清廉度關鍵因素、積極推動公務倫理、設立本府行政透明獎、協助委託服務團體建立專業誠信、舉辦廉能月活動建構公民反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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