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

upntaipeinews-4/10-taipei president news-總統就政府肅貪防弊發表談話

總統就政府肅貪防弊發表談話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針對政府肅貪防弊決心,發表重要談話。
  總統表示,台灣在華人社會引以為傲的民主成就,如果因貪腐問題而蒙羞,是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對此他感到痛心疾首。
  總統並要求行政與司法部門對於弊案,應不論藍綠、不分官階,在勿枉勿縱的原則下,積極查辦,不容延誤,並在三個月內就重大弊案提出檢討報告以及制度上的改進方案,以符合人民對肅清貪腐、建立清廉國家的殷切期待。
  總統談話內容全文為:
最近陸續爆發軍中將領,包括國防部與國安局,以及政府官員涉嫌貪瀆的案件,尤其是這兩天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發表有關亞洲地區國家貪污評比的報告,結果台灣的貪污程度竟然比大陸還要嚴重。台灣在華人社會引以為傲的民主成就,如果因貪腐問題而蒙羞,是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我對這點感到痛心疾首。我們認為對政府及國軍的聲譽,都造成極大的傷害。雖然這些貪瀆案件發生的時間,都是在前政府、民進黨執政的時期,但是肅清貪瀆是新政府無法迴避的責任。所以我一方面要肯定檢調機關追查弊案的辛勞,一方面也要期許司法機關,不限於檢調機關,也包括法院,要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對弊案絕不姑息,查辦到底,而且應該要速審速決。
其次我要談到,清廉不是口號,而是必須貫澈的行動。在過去我一再強調清廉的價值,也要求政府單位在查弊的同時,也要提升防貪的能力。最近立法院通過「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也就是我們政府澄清吏治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現在我們看到許多弊案一一浮現出來,如不積極查處,就等於腐蝕台灣最根本的民主成就與核心價值,這樣不但對不起國家,也對不起人民。
  第三、弊案不論藍綠、不分官階,都要限期澈查。因此,我強烈要求:行政跟司法部門對於弊案,不論藍綠、不分官階,在勿枉勿縱的原則下,一律積極查辦,不容延誤。任何延誤調查和包庇袒護的行為,都應該要受到應有的處分。對於檢調、司法機關受到人力以及資源不足的限制而影響辦案進度,我們都應提供資源,以協助案件的順利偵辦。因此我在此要要求司法及行政部門,應各本職責,積極查辦,力行改革,限期三個月內提出重大弊案檢討報告以及制度上的改進方案,以符合人民對肅清貪腐、建立清廉國家的殷切期待。其他所有的部門,都應該把整飭政風當作頭等大事來處理,以大力防貪,澄清吏治。這是我今天要藉這個機會,向各位說明的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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