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upn-taipei news-new taipei city-labor-2011-5-28-37-勞工權益基金新增補助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25日)召開勞工權益基金第1屆第1次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調高非自願失業勞工子女就讀公立大專院校教育補助費用至6000元,並首創失業勞工子女需參與1次社會服務,讓年輕子女也能關懷弱勢,建立回饋社會的責任感。 委員會也決議通過補助律師協助勞工撰寫存證信函費用,以1000元為上限;另外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25類勞工,基金也將彌補勞保空窗期,特別針對加保半年至1年間的新進勞工補助其特殊健康檢查費用,並以3000元為上限,以符合照顧弱勢勞工的宗旨。

兼任勞權基金主任委員的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勞工局已於 3月23日 公告涉訟補助、職災慰助、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等3項勞權基金補助要點(詳見附件),今年8月將開辦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對象為非自願失業6個月內的勞工,只要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且具有正式學籍,皆可申請4000元至15000元的學費補助。另有鑑於目前公私立校院學費差距逐漸拉近,委員會決議提高公立大專院校補助費用,由5000元上修至6000元。


高寶華說,為了讓年輕人瞭解社會還有更需要關懷的弱勢者,培養「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觀念,獲得補助的失業勞工子女也應參與志工服務。因此委員會也一致決議,受補助的失業勞工子女,須自今年11月起至明年1月止,參與1次志願服務,每次服務時數不得低於4小時;高中職學生規劃以安排圖書館服務,大專校院學生則以安排育幼院、老人、身障福利機構服務或大型活動服務為主。這項規定與其他縣市截然不同,期望能激發年輕人關懷社會弱勢的責任感。


高寶華還指出,這次委員會還通過新增兩項補助,一個是當勞資爭議發生時,勞工可自行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再向勞工局申請補助,惟費用以1000元為限。另外有鑑於勞保局補助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特殊健康檢查費用,以連續投保年資1年以上為要件,委員會決議補助勞保連續投保年資半年、未滿1年的新進勞工檢查費用3000元,以維護職場健康。


昨天出席委員會的勞工團體代表有新北市職業總工會理事長沈滄海、新北市總工會常務理事林光煜;學界代表有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楊偉文;市府代表為勞工局長高寶華、副局長許秀能、財政局代理主任秘書陳正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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