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1-5-30-20-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每日訊息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5月27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30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三、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3375)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票3,362,795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33,627,950元乙案,前因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及申報書件不完備情事,該公司業於100年5月26日提出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6條規定,自100年5月26日起重新起算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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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颱風及降雨之影響,金管會促保險業加強保戶服務
中央氣象局已於今(27)日發布桑達強烈颱風海上颱風警報,及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大雨特報。為因應颱風及降雨可能造成的損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責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轉知各會員公司主動瞭解,如有災情,並應積極協助民眾辦理理賠相關事宜。
就人身保險而言,民眾如因颱風所致之死亡或傷害,可檢視自身保險狀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就財產保險而言,民眾投保之保單如有包含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損失者(如火災保險附加「颱風及洪水保險」、「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附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營造綜合保險、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等),可依契約約定向保險公司請求賠付。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民眾應審視自身投保狀況並預防豪雨災損,亦將督促各保險公司儘速配合辦理理賠;民眾如對於理賠事項仍有疑義,於各公司及產、壽險公會網站均已公告免付費服務專線,民眾可多加利用。(產險公會網址:http://www.nlia.org.tw;壽險公會網址:http://www.lia-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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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5月26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27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亞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1715,上市公司)申報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1,000,000,000元乙案,因原檢附申報書件不完備,該公司業於100年5月25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情事,預計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報興業銅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10,000,000至130,000,000股申請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55,000,000至65,000,000單位,俟臺灣存託憑證承銷完畢達到股權分散標準後,同意其臺灣存託憑證上市乙案。
五、台灣茂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342)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3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325,000,000元乙案,核因該公司申報書件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自即日(100年5月26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六、台灣蘭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8419)申請廢止前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843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7,500,000元乙案,業經該會廢止在案。

貳、釋示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移轉私募有價證券之疑義

參、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姜光宇、陳東宏違反證券投資顧問法令案
一、裁罰時間:100年5月2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姜光宇、陳東宏。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2項第4款及第15條之1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副理姜光宇有買賣該公司推介予投資人相同之有價證券且未申報,違反行為時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5條第2項第4款及第15條之1第1項規定。
(二)研究員陳東宏於執行職務前,未向同業公會辦理登錄,另有利用他人名義買賣股票且與該公司推介股票相同,違反行為時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及第6條第1項及第15條第2項第4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4條規定,命令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業務人員姜光宇及陳東宏1個月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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