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upn-taipei news-social-2011-3-9---03-大學光學科技(股)有限公司 聲明稿有關3/10報載本公司員工疑似販賣仿冒品案件,本公司說明如下:

學光學科技(股)有限公司 聲明稿

有關3/10報載本公司員工疑似販賣仿冒品案件,本公司說明如下:

1. 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收到報載所述之司法單位相關書類或通知,部分媒體報導之內容與事實有相當程度的落差。

2. 本公司正派經營,商品採購皆依標準作業流程,並均有來源證明,所販售之商品皆為真品。

3. 本案發生於民國98年,當時已獲不起訴處分,而本案未來的發展,也不會影響本公司既定的發展目標與執行計畫。

4. 本公司所有營運活動與售後服務一切如常進行,且保證消費者權益不受影響。

大學光學科技(股)公司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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