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upn-taipei news-tour taiwan-2011-10-12-11-泰國曼谷及30府治旅遊警示調升為橙色,觀光局公布旅客取消行程之退費原則

泰國曼谷及30府治旅遊警示調升為橙色,觀光局公布旅客取消行程之退費原則



鑒於泰國公共災害救助廳10月12日已將素可泰府、披集府、彭世洛府、那空沙旺府、烏泰他尼府、猜納府、信武里府、紅統府、大城府、華武里府、北欖府、素攀府、佛統府、巴吞府、暖武里府、烏汶府、坤敬府、四色菊府、素輦府、北柳府、洛坤納育府、巴真府、清邁府、程逸府、喃邦府、黎府、柯叻府、武里喃府、干蓬碧府、達府等30府治列為水患災區;另據泰國農業部水利廳及曼谷市政府預估,洪水將於10月15日至18日間影響曼谷,外交部爰自今(12)日下午將上述曼谷及30府治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自黃色提升為橙色旅遊警示燈號,請國人提高警覺並避免不必要之旅行。

交通部觀光局經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前往上述地區之旅遊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為,行程係前往上述橙色旅遊警示地區者,旅客取消行程時,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之1:「出發前,本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準用前條(第28條)之規定,得解除契約。但解除之一方,應按旅遊費用不得超過5%補償他方。」規定辦理。

該局表示,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得洽商旅行社辦理,俾減少雙方損失。有關泰國曼谷及30府治地區之最新水患情形,該局仍將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保持聯繫,俾採取有效之因應措施,確保消費者權益。

觀光局並呼籲國人赴泰旅遊或進行商務活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隨時注意情勢發展;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666-4008。該局同時提醒旅客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消費者申訴專線:0800558185)或該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1734)申訴,俾利安排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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