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9日 星期五

upntoday-2010-1-29-15-taipei news-成立兩岸ECFA調節與仲裁委員會 解決爭端

成立兩岸ECFA調節與仲裁委員會 解決爭端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定位ECFA是:合乎FTA精神的ECFA,外界質疑,一旦兩岸有貿易糾紛,能不能提告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作對等公平處理?國貿局長黃志鵬表示,還沒有和大陸討論或交換草案,因此會參考之前與其他經濟體所簽的協議,而會傾向於成立兩岸ECFA調節與仲裁委員會來進行

兩岸的爭端解決機制在ECFA裡面的確未討論,也沒有交換草案,會參考台灣以前與經濟體所簽協議,但朝向依照兩岸ECFA成立調節與仲裁委員會來進行。

國貿局長黃志鵬強調,兩岸一旦出現貿易糾紛,應該不將提告WTO,因為在ECFA就有「終止條款」可以進行把關。

沒有留言: